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刁志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一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1,255.99万元(含利息),用于新增的“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注2:本表“调整后投资总额267,202.15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0,000.00万元”减少2,797.85万元,其中由于扣除募集资金发行手续费减少3,650.90万元,由于“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为“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包含853.05万元的资金利息。

注3: 造价大数据及AI应用项目投资进度100.13%,超过承诺投资总额0.13%,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注4:数字项目集成管理平台项目投资进度100.81%,超过承诺投资总额0.81%,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注5: BIM三维图形平台项目投资进度101.26%,超过承诺投资总额1.26%,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

2023年2月,公司子公司MagiCAD Group Oy(芬兰)收购EQUA Simulation AB (瑞典)51%股权,交易价格为151,983,019瑞典克朗。EQUA Simulation AB (瑞典)公司自2023年2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EQUA Simulation AB(瑞典)专注能耗模拟软件的研发和销售,该软件应用于建筑和隧道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技术咨询公司、建筑工程公司、HVAC公司(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和大学等,产品用户主要来自瑞典、芬兰、德国、挪威、瑞士等国家,在北欧建筑能耗模拟领域具有领先地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丹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3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77人,代表股份658,867,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7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36人,代表股份395,977,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41人,代表股份262,890,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59%。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65人,代表股份406,553,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1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58,196,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70,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郭新平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58,196,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70,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58,196,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70,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58,196,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70,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49,109,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75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1%。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96,794,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75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49,036,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79%;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9,760,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22,148,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70%;反对23,101,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063%;弃权13,61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69,834,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682%;反对23,101,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24%;弃权13,61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9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649,109,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75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1%。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96,794,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75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649,109,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75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1%。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96,794,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75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57,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658,86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06,552,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658,862,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658,862,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 选举袁正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13,382,5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6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1,067,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120%,当选有效。

13.02 选举刘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34,027,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9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1,713,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01%,当选有效。

13.03 选举云浪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24,54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2,23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579%,当选有效。

13.04 选举王爱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26,79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4,480,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110%,当选有效。

13.05 选举吴佐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34,027,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9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1,713,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01%,当选有效。

13.06 选举李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32,51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0,199,2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177%,当选有效。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 选举马永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45,858,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5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3,544,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02%,当选有效。

14.02 选举柴敏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5,623,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9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3,308,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855%,当选有效。

14.03 选举程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38,354,2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6,039,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543%,当选有效。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 选举王金洪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629,175,8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86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67%,当选有效。

15.02 选举何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646,655,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6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4,341,2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962%,当选有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志勇律师、张龙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3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云浪生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刘谦先生代为参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袁正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袁正刚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重新确定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6人组成,分别为袁正刚先生、刘谦先生、云浪生先生、王爱华先生、吴佐民先生和李伟先生,袁正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马永义先生、柴敏刚先生和袁正刚先生,马永义先生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柴敏刚先生、程林先生和袁正刚先生,柴敏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程林先生、马永义先生和刘谦先生,程林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袁正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同意聘任刘谦先生、云浪生先生、李树剑女士、汪少山先生、李菁华女士、刘建华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刘建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李树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邮箱:ir@glodon.com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战略发展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刁志中先生是公司创始人,他在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为继续发挥其在上述方面的经验和作用,拟聘请刁志中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程岩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张鑫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拟聘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程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邮箱:chengy-u@glodon.com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袁正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后研究员,本公司研发中心经理、高级副总裁、董事、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袁正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27,44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正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袁正刚先生:具体详见“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刘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软件室工程师,公司重庆分公司经理、市场部南方区大区经理、造价事业部营销中心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和基础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刘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58,8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云浪生先生:美国国籍,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欧特克(Autodesk)公司产品架构师、软件工程总监、核心产品部资深总监,微软开放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云浪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88,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云浪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树剑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李树剑女士于1999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7年10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树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31,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树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少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渠道管理中心经理、华东大区促销总监、华中大区经理、北京独立区经理、分支管理三部经理、全国营销管理部经理、计量事业本部经理、BIM事业部经理、施工业务板块经理、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汪少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汪少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菁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学士。曾任IBM公司组织与变革咨询副合伙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李菁华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33,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菁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区域财务总监、IFS变革项目经理、集团财经质量运营部部长。现任公司财经管理中心总经理。

刘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其他人员简历

程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深交所和上交所董秘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曾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程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鑫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宁夏、广西、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张鑫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鑫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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