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04月26日 14:3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8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55,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南大环境定位为专业的环境服务商,围绕“天蓝、水清、土净”等致力于为政府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高效、科学、精准的环境解决方案。公司作为南京大学控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营和核心技术团队均为该领域的行业专家,在环境科学与技术领域拥有深厚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始终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人才理念和“求实、求是、求精”的质量方针,长期坚持创新创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推动客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业务

1、环境调查与鉴定

指通过实地考察、取样检测、资料调研等手段,对一定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或检查,或者对环境污染危险特性、环境污染严重程度或修复情况进行判别、鉴定、评估或验收。

(1)水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在苏、皖、沪等地的13个地市开展了一系列重点流域、湖泊和河道的排污口排查工作,同步在多个重点流域开展了污染物监测溯源及整治,有效保障了地方水环境质量的提升。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为5个地市的10余个区县精准揭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的有效程度。在获批设立“管网健康诊断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综合应用管道机器人、同位素、热红外、分布式光纤等技术,全面排查诊断污水管网400余公里。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编制《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等文件,考核评估8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473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为试点工作全面积累了现状基础数据。此外,公司还负责了30余个重点工业园区或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并承担首个省级全域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工作。

(2)大气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GC-MS、VOCs走航监测、颗粒物激光雷达、臭氧激光雷达、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等高精尖大气环境调查技术,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调查,并为苏、皖、鲁、冀等地20余个园区、地方政府提供了区域污染清单编制和大气颗粒物、VOCs、臭氧等污染因子溯源服务,形成百余份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问题清单,为相关管理部门精准掌握区域大气污染来源提供了有效支撑。为多个重点行业、百余个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VOCs排查及VOCs整治“回头看”服务。

(3)土壤、固废。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领衔担当苏、皖、沪等地“城市固废”调查和土壤调查评估等业务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工矿地块污染场地调查覆盖面积约为1,400万平方米,承担土壤风险管控、修复的方案编制或效果评估30余项,涉固体废物非法填埋案件司法鉴定技术服务和生产型企业产生固体废物危险性质鉴别等共100余例,17个项目被评为“2022年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优秀项目”,切实保障了土壤环境安全。

(4)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已积累的技术优势,生物多样性调查网络在江苏地区呈面状稳定拓展、相关份额继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在浙、皖、鲁等省份逐步由点到面布局开来。在推进中的30余项调查中,已发现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200余种,省市级新分布物种10余种。此外,在长三角地区还为多起非法采砂/矿等生态破坏案件提供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服务,其中长江铜陵段非法采砂案由公安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并入选最高检及最高法典型案例。

2、环境研究、咨询与设计

指通过对环境方面的现存问题、演化规律或处理技术进行研究,提出系统性的规划计划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环境研究与规划、建设项目环评、环境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

(1)水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将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的咨询设计业务体系作为发力点,参与编制“江苏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并为6个地市的22个区县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提供技术支撑;编制20余项城市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助力300余个城镇建设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为社会面污水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做出积极贡献。在苏、皖等地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区域水资源利用规划和水资源论证、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河湖生态评估和幸福河湖创建、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单位创建等工作,协助划定或优化提升10余个水源地保护区,为区域水环境管理建言献策。设计各类工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站14座、管网439公里,为百余个自然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明渠暗涵整治工程设计及水生态修复、人工湿地、流域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设计等新兴领域也取得突破性成绩。

(2)大气与双碳。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全国首批、江苏省唯一的“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研究一一南通市通州区“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研究。在江苏、广东、新疆等地承担多个区域性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并为多个大型央企及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提供温室气体核算及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服务。升级空气质量模拟模型内涵、扩充空气质量保障技术团队,继续为10余个区县提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保障,同时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自主研发上线了“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智慧平台”;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复杂污染物协同防治研究和驻点跟踪服务。为江苏省40余个产业园区定制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实施方案,并助力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为多行业的VOCs、酸碱废气等提供处理技术与装备研发、咨询与设计服务。

(3)土壤、固废。报告期内,公司负责无锡市、上海市奉贤区等若干地区“无废城市”试点体系研究或建设过程技术支撑研究,承担26项地市级或区县级“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助力南通市成为江苏省首个印发实施方案的城市(国家试点城市除外)。在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业务领域开展了10余项化工废盐、焚烧飞灰、餐厨垃圾等的工程咨询与设计服务,并拓展了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工程设计等服务内容。

(4)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承担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科学考察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及湿地管理巡护监测机制建设试点研究等,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承担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专项一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案例研究、苏北运河航道典型护岸生态化修复技术研究等多项课题,为12项重点民生工程等研究论证生态影响并提出生态补偿方案,同时支撑了多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湖泊湿地等的生态修复工程的研究工作。

(5)环境综合治理。报告期内,公司在传统环保咨询业务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高品质、大体量的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环保应急预案等业务。其中承担国家级、省级规划环评(含国土空间规划环评)12项,涉“两高”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50余项。在多个地区的环评质量复核及评比中,评分名列前茅。承担近100项环保专项规划、生态创建类规划、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提供技术支撑助力南通、盐城等市多地创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另助力创成省级美丽海湾1个、国家级及省级节水园区或节水县区7个。

3、环境系统集成

指按照客户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需求,为之研发或选择针对性的工艺技术路线,并提供设备和控制系统集成服务,以及设计、建造、安装、调试等一项或多项服务,使该系统功能完整、性能优良、满足客户期望。

(1)水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一系列工业和市政废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市级排水管网GIS系统的建设项目。

(2)大气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探索性开发的“零碳”监测和管控平台在扬州市瘦西湖景区成功应用。此外,在沪、苏、鲁、豫、津等地开展了近70项VOCs废气治理项目,行业涵盖医药、研发、电子、新能源等。成功研制含氯VOCs安全高效处理设备、ACF吸附-常温催化再生工艺与装备、VOCs常温催化材料与装备,并在多地废气治理项目中成功应用。VOCs治理核心研发技术荣获“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

(3)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江苏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栖息地修复及一系列河道水生态修复项目,显著提升了区域生态承载能力和生态效益。牵头了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研究及网络建设示范等厅级科研课题,建设的多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已建成落地。联合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开发的“鸟类智能监测系统”识别准确率领先行业,已在南京、连云港等3地成功应用,生物识别APP上架安卓和苹果软件商店,提升了公民参与环境观测的便捷性。

4、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指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活动。

(1)水环境。报告期内,公司牵头编制的《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弥补了江苏省农污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空白。子公司南大生态获批设立“远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慧化监管运维127套分散式农污处理设施。公司继续为奥托立夫(中国)及其关联企业和安徽省天长市等提供污水处理厂站相关装置的日常运维服务,通过科学控制、动态调整工艺条件,确保客户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环境综合治理。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长三角地区深耕环保管家业务市场,区域性环保管家和企业环保管家业务总量均呈现较好上涨势头,新承接30余项服务项目,面向千余家企业开展了50余场环保专题辅导培训、2,000余人次环保专项检查。牵头建设的长三角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平台成功上线,已为江、浙、沪地区700余家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环境咨询服务。首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已在南京市成功落地,推广工作正在开展。

二、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被赋予新时代战略任务。2022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即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报告期内,我国推进“碳达峰”与“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随后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方案陆续出台并进入实施阶段。2022年11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上,我国进一步明确了将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在减污中降碳、在降碳中减污。

报告期内,“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理念继续引领我国环保工作的大方向。全国各地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拉开帷幕,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空前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减量化持续推进,策应着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这一共识的决心。2022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建成较为完善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延伸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度和广度。

2023年3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作为年度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之一,并将“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列为重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减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国务院总理李强在3月13日出席的记者会上,强调生态环境是老百姓在乎的身边具体事,将集中力量高质量推动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

基于以上重大政策,我国绿色环保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趋势将保持不变,环境技术服务行业市场将在生态文明战略的指导下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当前提振经济重新成为核心工作,中国经济将归于常态化稳定发展,环境服务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期。

公司发源于底蕴深厚的南京大学,改制后深耕环境技术服务行业十一年,发展为我国高校规划设计企业和环境技术服务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探索了高校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新路径,开辟了我国环境技术服务行业的新航程,培育了环保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新高地。作为率先对污染物在水、气、土界面迁移转化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和应用的企业,公司在环境问题调查溯源、研究诊断和治理修复等各领域均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其中在高分辨率高精度排放清单技术、毒害性有机废气中VOCs高效去除技术、区域流域复合污染监控与预测技术、含毒害性离子废水处理技术、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修复技术等细分领域均已具备行业领先或先进的技术水平,并已得到良好的示范应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2月6日,南大环境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江苏疌泉沿海土壤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该产业基金募集总规模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南大环境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3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1年12月7日,产业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2年1月24日,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进展暨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报告期内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关于激励对象的表述,结合公司技术骨干承担管理职责的特点,在未改变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的情况下,公司对《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报送上级审批部门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5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大学收到教育部出具的《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批复南京大学所属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函〉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22〕103号),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3)2022年5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年5月31日,公司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5人调整为227人,首次授予数量由243.90万股调整为242.4553万股,预留数量不变。以2022年5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5.75元/股,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242.4553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5.75元/股调整为14.68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242.4553万股调整为412.1740万股,预留数量由29.70万股调整为50.49万股。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0.49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9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63,84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5,04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4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4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6月2日和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7月19日,全资子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1,001万元变更为7,001万元,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日、6月24日、7月5日和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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