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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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3.77%股份的股东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于月华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于月华女士,1972年2月生,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于女士在项目管理、财务和审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于女士自2023年2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自2022年11月至今任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监事、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20年8月至今任祁连山监事,自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任中国联合水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自2018年9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自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担任西南水泥监事,自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8年2月至2015年9月任国务院派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专业检查组成员,自2004年3月至2015年9月先后任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自1998年9月至2004年3月先后任北京泽瑞税务师事务所(北京中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于女士于1994年7月获得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于女士被评为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2020年荣获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研究课题优秀成果,2021年荣获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一等奖。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3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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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8项议案已于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3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23-020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隅集团”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于凯军先生的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于凯军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金隅集团股东注意的事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凯军先生的辞呈自送达本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于凯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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