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22日 05: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23-03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3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建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总裁张靓先生,董事Marco Kerschen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徐媛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继续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7、10项议案回避表决。

2、第13、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峰、冯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认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3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3月29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4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3-03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的,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故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11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10,315,012股减少至 1,310,231,01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10,315,012.00元减少至 1,310,231,012.00元。公司将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22日起45日内(9:00-11:0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栋9层

联系人:战略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84552680

邮箱:600713@njyy.com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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