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4月22日 05: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7,147,6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红外及光电类产品和巡检机器人类产品两大领域。

1、红外及光电类产品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独立研发、生产红外热成像相关核心芯片、机芯组件到整机系统全产业链完整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红外产品供应商之一。

(1)红外热成像芯片

公司具有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能力,是国内唯一实现 “非晶硅”和“氧化钒”双技术路线量产的公司,已实现量产像元间距25um/17um/15um/12um等型谱系列产品,封装类别涵盖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晶圆封装。在“十二五”、“十三五”两期核高基专项的支持下,公司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大幅提升,前期发布的业内首款3072×2048分辨率600万像素级产品引领红外探测器高分辨率发展方向,不断巩固国内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领域领导者的地位。

(2)红外热像仪及光电系统产品

公司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工业和电力监测、个人消费、智能驾驶、安防监控等行业。

在民品领域,公司利用在红外测温领域的技术优势,不断巩固电力、石化等行业的优势,还积极开拓在个人消费、智能驾驶、安防监测等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低成本应用;在装备领域,公司不断拓展应用场景,紧贴用户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在精确制导、火控瞄准、夜视侦察和光电对抗等多领域提供产品,近年还成功拓展了光电惯导领域。通过对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的并购,公司进入航空光电系统产品领域。

2、巡检机器人类产品

公司整合在红外测温、光电惯导、AI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成功研发多型巡检机器人,前期已多次中标国家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还围绕“新基建”需求,深挖巡检机器人在特高压、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新兴建设领域的市场潜力,在电力行业的基础上,现已成功开拓巡检机器人在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拓宽产品赛道。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坚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加快创新步伐和团队建设,有力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为迎接市场复苏做好准备。具体落实如下。

1、持续技术研发投入

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民用、装备等市场都具备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在民用领域,相对高昂的价格限制了民品的普及和应用,在需求和技术推动的双重牵引下,主要围绕提高产品性价比、降低最终用户使用成本等方向发展;在装备领域,对高分辨率红外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主要围绕提升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环境适应性等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和新品开发,报告期内研发投入18,951.1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7.29%,较上年同期增加1,390.82万元,增长7.92%。研发项目的持续投入,将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北京研发及实验中心已正式投用,后续将与杭州、上海两地研发中心实现协同,充分利用各地优势整合资源,加速公司技术升级,实现公司在光电技术专业领域创新跨越式发展。

2、持续巩固芯片优势

2020年12月,公司中标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项目,为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高分辨率技术方向。本次独立中标项目课题,是公司继“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独立承担“核高基”专项任务后,第三次独立承担电子元器件领域科研重大专项,接续了 “核高基”专项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的技术方向,标志着国家科研主管部门对非制冷红外非晶硅技术路线的持续认可,标志着装备对高分辨率非制冷红外器件的持续需求,也标志着公司在红外热成像核心芯片一一非制冷红外焦平面器件的研制和产业化领域持续保持国内领先状态。截至2022年12月,公司已累计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项目资金1,814万元,标志着专项实施顺利已如期通过相关考核节点。该项目现正按计划开展研制。

2021年6月,公司承担的某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类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5,000.00万元。该项目技术来源于公司前期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科研成果,通过新增半导体工艺类设备和测试封装类设备进行工艺升级和产能提升,计划提升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该项目也标志着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技术先进性和现有产业化基础的认可。项目现正按计划开展工作。

公司在多年非晶硅技术路线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的基础上,通过设计优化、工艺创新,自主研制成功氧化钒探测器并实现量产,氧化钒探测器现已大批量应用在公司观察类热像仪产品上投放市场。公司实现了国内唯一“非晶硅”和“氧化钒”双技术路线均量产,实现了在非制冷红外探测器产品定位上的高-低搭配。

2023年1月,公司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某部 2022 年电子元器件研制”项目(以 下简称“项目”)启动资金 320.00 万元,该项目是公司继连续多年承担非晶硅技术路线重大专项后,首次承担氧化钒技术路线相关研制任务,标志着公司在氧化钒技术路线相关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家认可。

公司晶圆级封装探测器取得新进展,产品合格率持续提升,封装成本不断降低。公司持续推进晶圆级封装产品产业化,推出了V1手机红外热像测温仪等千元级产品,实现了市场拓展,努力推进红外产品进入家庭应用。

3、民用产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非晶硅技术路线在红外测温领域的独特优势,重点开拓政府采购和商业客户的测温需求,不断巩固电力和工业监控等传统领域的优势地位,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集成度,继续重点开发电网全息感知平台和巡检机器人等产品;同时,利用新量产的氧化钒技术路线产品,深挖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新行业的应用拓展,重点投入个人消费、智能驾驶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

工业测温领域,公司不断优化红外监控系统产品,为各类电站监控场景提供解决方案。电力行业是公司民品的传统优势市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低碳能源的号召,针对太阳能、风能及其他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特点,整合在红外监控、光电惯导、AI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开发了“智能电网设备状态全息感知平台”可实时、准确监控电站各类安全状态,实现构建智能电站。

巡检机器人领域,产品不断取得新突破。公司整合在红外监控、光电惯导、AI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成功研发多型巡检机器人,前期已多次中标国家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新基建”建设,利用公司在电力行业积累的相关经验,又成功开拓巡检机器人在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拓宽产品赛道,打造以巡检机器人为平台的新的业务增长点。

个人消费领域,公司结合户外狩猎、旅游消费时尚,积极推出多款户外红外望远镜,可广泛用于户外狩猎、探险旅游、搜索救援等场景,为户外旅游提供新乐趣;面向家庭应用,推出了千元级的手机红外热像测温仪,可用于居家检测、暖通检修、隐私安全等场景,推进红外产品家用工具化。

智能驾驶领域,公司推出多型宽视场、多光融合的车载辅助驾驶新品,已成功进入车载前装市场;同时利用在车载夜视领域的多年积累,为智能驾驶技术提供低成本视觉感知方案,为“端到端”的智能驾驶规模化应用提供可能。

除继续推进个人消费、智能驾驶等重点领域的良好进展,公司还积极推进低成本红外产品在智慧楼宇、智慧工厂等物联网应用领域的拓展。

4、型号装备领域

在装备市场方面,近年来红外及光电系统产品在我国装备领域的应用处于快速提升阶段,包括红外望远镜、红外瞄准镜、光电转塔和光电制导弹药在内的装备市场迎来快速发展,但相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仍处在大力追赶阶段,市场空间巨大。公司积极投身协同创新的国家战略,坚持立足于光电领域拓展业务,紧密跟踪国际先进光电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推出满足装备应用要求的新产品。公司产品已涵盖光电制导、火控瞄准、光电对抗和夜视侦察等多领域,并成功拓展了光电惯导领域。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公司与某一客户签订的装备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138,982,140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26%。本次合同的签订验证了公司产品在装备领域的应用仍处于快速提升阶段,得益于近年来多型装备研制任务如期完成,相关产品陆续进入批产阶段,使公司装备业务收入实现持续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装备中的应用,为公司在装备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系统级装备产品领域,公司机载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已经如期完成样机研制,开展了挂飞等相关科目试验,对样机进行充分验证,持续优化升级。通过定增项目中的“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为光电吊舱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产业化支持。机载光电吊舱是战斗机拓展对地精确打击能力的标准配置,是光电领域的尖端装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强大的产业链带动能力,只有少数发达国家具有研制能力。该产品是公司装备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将使公司在机载装备领域由目前的核心部件供应商升级为分系统供应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

2021年10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发起成立能够独立核算的合资公司,积极开展光电装备项目研发合作;2021年12月,合资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合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2022年,合资公司以长春光机所前期中标的相关光电装备类项目为基础开展产业化合作,实现了当年投产、当年盈利,后续双方将持续推动合资公司成为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典范,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高效落地。

5、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展

公司于2021年3月发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展顺利。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利于公司提高在红外产品上的规模效应并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建的“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将有效扩充公司测温类产品的产能,提升公司在面对应急性事件的生产能力;“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将大幅提升核心器件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的产能,以同步应对公司装备和民用产品产能扩张;“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红外装备研制水平,并在机载装备领域实现从核心设备到整机系统的产品线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装备业务发展空间。截至期末本次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进度为66.49%。

2022年2月24日,公司以总价人民币950.00万元成功竞得杭州市滨江区杭政工出〔202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2月24日收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发的《成交确认书》。2022年4月2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该地块增加为“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该举措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该地块将主要用于建设光电吊舱等光电系统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实施,基地建设完成后,将具备完整的光电系统产品研发、生产、测试和试验能力,将大幅提升光电吊舱等光电系统产品的批产能力,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2020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3,364,548股。此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1月26日,公司启动了新一期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也将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81%,过户价格为6.65元/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增强公司竞争力,并通过制度机制的牵引,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提升和巩固公司法制化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截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公司回购剩余股份为 2,090,248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持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有效性,提升薪酬福利竞争力,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大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的投入;公司还将依托杭州、上海和北京三地研发中心,加强与当地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间的合作,建立密切、长久、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储备力量,保证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能够得以保障。同时大力招聘行业优秀人才加盟,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匹配的人才储备,确保公司进入良性发展循环。

7、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宽行业应用,并为新用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多层次营销网络,不断拓宽网商渠道,积极推广巡检机器人、个人消费热像仪、车载夜视等新产品。通过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覆盖网络,为用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持续完善和推进经营管理策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发挥公司产品在技术、性能、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公司着力提高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用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传统应用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助推公司在光电产品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2-008)2022年1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 11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1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6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最高成交价为1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2元/股,成交总额50,598,294.18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 、5月17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81%,过户价格为 6.65 元/股。

3、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以总价人民币950.00万元成功竞得杭州市滨江区杭政工出〔202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2月24日收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发的《成交确认书》。本次竞拍地块主要用于建设光电瞄准吊舱等光电系统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实施,基地建设完成后,将具备完整的光电系统产品研发、生产、测试和试验能力,将大幅提升光电瞄准吊舱等光电系统产品的批产能力。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惠民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仁春先生、潘彬先生、杨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0,078.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79.69万元,每股收益-0.25元/股。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599,237,9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2,090,248股数之后的股本597,147,6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拟授予董事会审批公司2023年度银行信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6名董事均回避表决),以 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5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亚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0,078.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79.69万元,每股收益-0.25元/股。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599,237,9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2,090,248股数之后的股本597,147,6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3名监事均回避表决),以 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处置的资产主要为个别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对资产负债表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等进行了计提。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796,851.79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80,440,873.9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599,237,9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2,090,248股数之后的股本597,147,6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2]根据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月与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

经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3.2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置换完毕。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人民币。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累计取得收益8,407,161.64元,尚未到期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3,450.66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4,7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程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多年审计工作中,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等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予以事先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很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且与公司合作多年,对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所处行业都较为了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999,983.38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人民币961,999,983.38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547.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36.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27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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