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是资本市场法律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立体式追责的重要一环,也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重要举措。”上述负责人说,证监会将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形成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最后,精准打击为上市公司提供保荐、承销服务的证券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或者法律意见书的证券服务机构等违规主体。证监会表示,如果相关中介机构故意参与造假,情节恶劣,坚决严惩,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果相关中介机构主要涉嫌执业未勤勉尽责的情形,证监会将按照过责相当的法治理念,综合考虑违法程度、案件情况、执法效率、赔偿投资者损失意愿和能力等因素,依法妥善处理,让中介机构为其未勤勉尽责的执业行为付出代价。
采取多元化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
我国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包括协商和解、纠纷调解、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单独诉讼、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
“这些制度各有优势,对于个案中采用何种方式,需综合考虑不同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的适用条件、投资者获赔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赔付责任主体的意愿和能力等因素,目标都是有效保护投资者、惩戒和震慑违法行为人。”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据悉,泽达易盛案采用了代表人诉讼制度、紫晶存储案采用了当事人承诺制度,来解决民事赔偿问题。 其中,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紫晶存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与其他中介机构拟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上海金融法院昨日发布公告称,收到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起诉材料,将依法审查,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同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将密切关注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该案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上述负责人介绍,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征,能够一揽子解决泽达易盛案的民事赔偿问题,适格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得到保护。
对所涉中介机构“一案双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前期已对泽达易盛和紫晶存储所涉中介机构开展了“一案双查”:
在泽达易盛案中,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涉嫌在相关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近日已被证监会立案;
在紫晶存储案中,证监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启动了相关调查工作,后续将根据其在相关执业行为中的勤勉尽责情况,结合其主动先行赔付以及申请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情形,依法进行下一步处理。
“我们将关注相关中介机构有关责任人员在上述案件中的执业行为,如果发现有关责任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上述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强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是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平竞争,自觉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和行业文化,珍视行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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