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亚琼,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时代出版(600551)、淮北矿业(600985)、泰禾智能(60365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星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新传媒(601801)、禾盛新材(00229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子欣,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时代出版(60055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亚琼、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星星及徐子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慧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对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合计270万元。
2023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沟通,在审阅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后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对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及履职能力进行审查,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无影响,也无需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会考虑包括对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预计回款的数额和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预期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
2022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9,099.0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734.5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91.48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5,273.04万元), 2022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44.3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2022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8,329.47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减值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2022年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289.1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人民币31,962.06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在进行了减值测试后作出的结论,遵循了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31,962.06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28,355,909.7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439,803,955.55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8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9,204,7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8,002,876.35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9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综合考虑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107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9:0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一62634712、62665086
联系邮箱:ir@wxm.com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代码: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司邮箱:ir@wx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皖新传媒2022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15:30-16:3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克文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司邮箱:ir@wx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2.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3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网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51-62634712 62665086
电子邮箱:ir@wx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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