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4月22日 05:0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89 公司简称:长龄液压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6,266,7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693,366.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5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的《液压液力气动密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刚要》指出:液压液力气动密封(下称液气密)行业是装备制造业的基础配套性产业,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技术产业,是我国制造业从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标志性产业,是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条件之一。

我国液气密行业中小企业多,产业集中度低,全行业(CR10)仍不足20%。行业缺乏像博世力士乐(德国)、派克(美国)、伊顿-威克斯(美国)、川崎(日本)、SMC(日本)等大型跨国性龙头企业,近几年行业“散、乱、差、小”现象有些改善,但没有根本性改变;行业产品集中在价值链的中低端,高端产品不成体系,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能结构性过剩,产品同质化竞争依然激烈。

《铸造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出,铸件市场取决于主机行业需求以及参与国际市场的份额。汽车工业是铸件最大需求用户,国内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以及轻量化发展趋势对铸件需求影响非常大,从各主机行业的需求来看,未来对铸件的需求相对平稳。随着主机和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对一些关键铸件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十四五”期间,铸造行业需要重点攻克一批影响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瓶颈的关键铸件自主化制造,同时要提高关键铸件产品的性能一致性和质量稳定性。

进入“十四五”,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是一个现代化大国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重要科技命脉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发展。在制造强国国家战略背景下,我国机械基础零部件面临着提高创新水平、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发展效益的重大机遇和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高端液压件产业正在迎来快速、健康发展的机会,充分利用各种行业资源,加快高端液压件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进程,实现高端液压件的进口替代,实现行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大突破;同时,在重点攻关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铸件领域,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专注与创新,逐渐发展成为集液压元件、精密铸件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企业,总部位于中国江阴,目前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制造、研发基地,占地面积四百余亩。公司产品遍及工程机械、工业制造、汽车制造、光伏跟踪、家用电器、工业制冷、海洋工程、隧道机械等众多行业。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拥有九十多项专利,成功开发了多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公司生产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市场占有率多年位居国内市场前列。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三一、徐工、柳工、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神钢建机、日立建机、约翰迪尔、艾默生、大金、采埃孚、小松等多家外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连续多年被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连续多年荣获卡特彼勒SQEP认证铂金奖。公司将不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通过技术创新助力中国制造。

1、主要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两大板块:1、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回转减速装置、液压阀等;2、精密铸件生产、加工和销售,包括压缩机铸件、工程机械铸件、汽车零部件铸件以及工业零部件铸件等。

(1)液压元件及零部件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广泛应用于挖掘机、高空作业平台等各类工程机械。下游客户主要为三一、徐工、卡特彼勒、临工、柳工、浙江鼎力、特雷克斯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自主研发的工程机械用回转减速器小批量供货下游多家主机客户,光伏用回转减速器目前处于试验试装阶段。公司产品如下图所示:

(2)精密铸造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龄精密主要从事精密铸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长龄精密目前已形成包括产品设计、模具开发、铸造工艺、机加工工艺等综合服务体系,具备了跨行业多品种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产品以工程机械、压缩机以及汽车零部件等的铸件与机加工件为主,下游客户有艾默生、大金、采埃孚、松下、萨来力、丹佛斯、康迪泰克、KYB、重庆红宇、安徽海立等国内外企业。长龄精密主要产品如下图所示: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钢材、铸件、锻件等,由供应科负责采购。供应科对主要原材料首先选择若干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在综合考察供应商的信誉状况、供货速度、供货质量及信用周期等因素后,一般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合作。实际采购中,公司将根据原材料或零部件的特性及市场供需情况等采用不同的采购策略,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或批次合同按订单进行采购。供应科接到物料需求计划后,向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部分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根据销售预期、生产计划并考虑安全库存等做采购计划,以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开发新供应商时,供应科需了解供应商产品质量、企业信息、售后服务等详细情况,质检科、技术科、生产等部门协助其进行联合考察。通过样品检验、小批量供货试验,产品质量稳定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生产模式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公司确定了“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销售订单,销售部和生产制造部通过产销会议确认生产数量,将该数据录入MRP运算,将采购计划生成请购单传递至供应科,生产科负责领料生产。

“以销定产”模式使得公司可以根据所获得具体销售订单的情况来安排生产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并合理配置生产和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公司依据生产计划来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能有效控制存货的库存量和采购价格,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卡特比勒、浙江鼎力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采取直销模式。在销售区域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其余少量产品为境外销售。

公司与这类客户每年签订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下达订单。对于下游潜在客户,公司销售部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开拓和销售服务。一般通过拜访客户并收集业务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商业机会和客户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公司的供给能力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然后参与商务谈判等,达成一致意向后签订销售合同,获得销售订单。以纳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作为销售工作的核心,一旦通过客户认证进入供应体系,公司将组织拓展与该客户的技术、质量、商务等全方位的服务与合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两大板块:1、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回转减速装置、液压阀等;2、精密铸件生产、加工和销售,包括压缩机铸件、工程机械铸件、汽车零部件铸件以及工业零部件铸件等。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6亿元,同比下降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下降36.9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继发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夏继发先生、夏泽民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决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97,096,388.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6,266,7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693,366.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5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条件;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夏继发、夏泽民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该事项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6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为48万元,2022年的实际交易额比预计减少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3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物贸”)

法定代表人:夏继发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078284410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1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五金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长龄物贸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长龄物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继发与夏泽民的控制的企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的内容和定价政策

由于公司弹簧车间的日常业务需要,需租赁长龄物贸的部分厂房,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40元,共计募集资金95,87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1,373.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874.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498.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分别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2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1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62,5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69,5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396.82万元,上述收益及对应理财产品均已于报告期内到期并如期赎回。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9,000.00万元。

3.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9月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结项,并将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2,901.7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为1,938.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本公司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资源,新建产品试制车间及试验检测实验室,通过配备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研发及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开发工作效率和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提高与客户的同步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效益体现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项目的业务能力,从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长龄液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龄液压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长龄液压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长龄液压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受下游市场需求下降,产品销量有所下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及“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分别实现效益1,109.48万元、830.25万元及4.59万元,未达预期

[注2]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原相关规定与本次发布规定不一致的,公司按照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内容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 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彩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202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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