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60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3年3月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3月8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61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3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8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62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因公司近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控制权变更、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等情况,拟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周含军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2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859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事务所因其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4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季民: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主要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担任创源股份(300703)、*ST高升(000971)、*ST宜生(600978)、唐德影视(300426)等企业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为华闻集团(000793)及卓翼科技(002369)、拓日新能(002218)等公司复核了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炎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经验,主要从事上市公司、IPO等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担任创业板公司创源股份(300703)2017年年报签字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年首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合伙人王季民、拟签字会计师陈炎锋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民事诉讼。2021年,项目成员王季民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拟签字合伙人王季民、拟签字会计师陈炎锋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年限为9年。立信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考虑到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控制权变更、业务发展需要、审计需求等情况,拟改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亚太事务所与原聘任的立信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亚太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丰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保信央地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63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信央地直接持有公司45,695,2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具备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3月15日15: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30一16:30
3、登记地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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