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08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日发出。2023年3月7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俊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实施永川区松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目标要求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为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加速公司在储能业务赛道的战略布局,抢抓重庆市提升电力自主可控保供能力、试点建设独立储能电站的重要机会,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出资1.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7.82亿元实施永川区松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重庆龙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局核名为准)
2. 注册资金:1.6亿元
3. 注册地:重庆市永川区
4. 经营范围公司定位:储能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以市场监管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装机规模:200MW/400MWh
2. 储能电池:磷酸铁锂电池
3. 建设工期:约5个月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投资约1.6亿元,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5. 政策支持:本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并经重庆市能源局审核确认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共计6000万元。
6. 其他情况:本项目尚需取得重庆市能源局相关备案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实施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能源体系建设导向以及公司储能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抓住新型储能发展机遇,布局相关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 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业务是公司顺应国家能源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必要举措,在培育公司新的增长动能的同时,也能与公司大力拓展的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等业务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提升经营业绩,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分析
1. 政策及市场风险
风险分析:独立储能电站为政策强驱动型项目,投资收益易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导向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紧密跟踪电力市场政策变化,及时研判政策走势,加强沟通联系,落实项目相关政策支持条件,培养电力交易专业人才,提升储能项目运营能力。
2. 技术选择及技术迭代风险
风险分析:储能技术发展迭代快,在未来几年有可能带来技术与市场结构的大变革。
应对措施:本项目目前选取独立储能电站运用最为成熟的磷酸铁锂,运行过程中,保持对先进储能技术的跟踪,更换电芯时可选取价格更优、性价比更高的电芯。
3. 安全风险
风险分析:储能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电池可能因为高温、低温运行,过压、欠压运行,过充和过放等因素产生热失控,可能会导致安全风险和资产损失。
应对措施:实时监控电池状态和储能电站系统状态,最大程度保证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加强储能系统和并网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通过购买财产损失保险降低财产损失。
4. 工期不及预期风险
风险分析:受工程建设、电力接入、土地等因素影响,项目工期可能不及预期,超过约定投产日期可能影响政府相关补贴。
应对措施:积极协调相关方,加快手续办理以及通过EPC合同约束等综合手段,在保障施工安全前提下,确保项目如期具备并网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实施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目标要求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为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加速公司在储能业务赛道的战略布局,抢抓重庆市提升电力自主可控保供能力、试点建设独立储能电站的重要机会,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投资不超过4.00亿元实施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装机规模:100MW/200MWh
2. 储能电池:磷酸铁锂电池
3. 建设工期:约5个月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投资约0.8亿元,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5. 政策支持:本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并经重庆市能源局审核确认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共计3,000万元。
6. 其他情况:本项目尚需取得重庆市能源局相关备案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详见本公告“一、《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实施永川区松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之(三)、(四)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与北京鞍钢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清洁能源开发公司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进一步加强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合作,加快推进鞍钢集团内清洁能源项目落地,会议同意公司与鞍钢集团下属全资公司北京鞍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投资”)共同出资20,000万元设立清洁能源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该合资公司依托鞍钢集团内部项目资源,围绕清洁能源开发及能效提升等方面全面拓展鞍钢集团内外相关业务。本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整合双方优势,提升鞍钢集团内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开发综合水平,持续提升综合能源业务“优质大用户”端盈利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为94,444.74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3-010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俊、刘赟东、熊浩、董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第一、第二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四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四项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0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日发出。2023年3月7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为94,444.74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3-010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娜、李永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1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对相关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在购售电、工程业务、运维检修等方面将发生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对议案内容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届时与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为170,103.5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实际发生金额为103,447.25万元。
表1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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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94,444.74万元,其中:涉及向关联人销售货物、提供工程业务交易金额预计77,167.34万元;涉及向关联人购买货物、接受关联人提供工程业务交易金额预计17,277.4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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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22,741,859,230元
主要股东:中国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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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董显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显
注册资本:101,309.44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兴佑能源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刘泽松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电、火电、热电等电源开发销售及送出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区域性直供电网投资建设管理;煤资源、煤化工等相关产业投资及管理;供水、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铜铝产业及其深加工投资建设运营;石化、燃气产业投资建设及管理;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建设管理;与上述产业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非许可经营的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9幢。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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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董显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应贤川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材、铝合金材;销售:金属材料、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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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董显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远福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优巨纺织有限公司、重庆财衡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生产、销售:服装、鞋、帽;机械配件及纺织设备销售、租赁、维修;纺织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33号2车间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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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董显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卫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页岩气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观志一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液化天然气生产技术研发;天然气应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石化大道3号综合楼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6. 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控股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之控股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2023年3月14日,关联关系解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大银
注册资本:5,911万元
主要股东: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供电;电力销售;内外线路安装;电器维修;变压器、电器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住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赶秋北路2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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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种植:苗木、蔬菜;销售:苗木、蔬菜、电器设备、音响设备、日用百货、五金、服装、床上用品、灯具、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工艺美术品;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贰级;城市道路、社区、社会单位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城市道路及设施的清洗、保洁等相关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8.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利志
注册资本:21,443.89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执业);开发建设投资。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9.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晓华
注册资本:21,679.94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北培区财务局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云汉大道117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0. 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董显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刚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水力发电;水利工程施工;水力水电设备安装、维修;电站运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百货、五金、电工器材、照明电器、水暖管道零件、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八一桥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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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重庆长电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预计承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项目预算总额约15,000.00万元。
2. 与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电力”)预计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售电,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售电金额为37,569.60万元。
2023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购电,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购电金额为13,877.40万元。
3. 与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至2023年3月截止)
2023年公司所属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拟向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趸售电力,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售电金额11,930.00万元。
4. 与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售电,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售电金额为1,051.74万元。
5. 与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售电,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售电金额为1,026.00万元。
6. 与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售电,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售电金额为8,580.00万元。
7. 与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观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预计继续承接景观公司《鱼复工业园区路灯看护、管道疏浚和市政设施巡查维护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价格,预计项目总额约610万元。
2023年公司所属重庆长兴渝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渝电”)预计承接景观公司龙兴隧道运维、龙兴园区路灯箱变、龙兴园区景观照明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价格,预计项目总额约500万元。
8. 与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长兴渝电预计承接龙兴公司路灯箱变新建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价格,预计项目总额约400万元。
9. 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土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长兴渝电预计承接水土公司云峰变电站10kV出线管网工程、水土园区电力管网维修维护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价格,预计项目总额约500万元。
10. 与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购电,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购电金额约3,400.00万元。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根据公司对关联方了解,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是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相关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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