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3-00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马书春先生、张荔华先生的辞职报告。马书春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以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的委员职务;张荔华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马书春先生、张荔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马书春先生、张荔华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马书春先生、张荔华先生的辞任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马书春先生、张荔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马书春先生、张荔华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武先生、施煜先生、沈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新增董事候选人。若刘武先生、施煜先生、沈睿先生当选,其任期将与公司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至2024年12月30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简历:
刘武,男,4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文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经理。
施煜,男,4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睿,男,4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文化局团委书记,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副处长、网络执法队队长、综合协调处处长,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控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3-00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下午14: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各董事。本次会议应有6名董事参与表决,实有6名董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森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武先生、施煜先生、沈睿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新增董事候选人。若刘武先生、施煜先生、沈睿先生当选,其董事任期将与公司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至2024年12月30日止。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3-004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35号院6号楼一层大会议室,召开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23-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6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35号院6号楼一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
至2023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004、005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3年3月20日、2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通过发送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 话:010-88578078
传 真:010-88578579
邮 箱:wangxi@600715sh.com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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