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闻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
7月15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鼓励具备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科创板股票保荐机构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为其保荐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做市商申请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本所,经本所确认后予以终止。做市商申请终止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同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申请终止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任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参照自营持有股票,纳入证券公司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并计算,适用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杭州高新(300478.SZ):超比例增持且未及时信披,控股股东东杭集团被出具警示函
7月11日,杭州高新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东杭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公司作为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通过司法拍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杭州高新股份5.8%,考虑限制性股票上市的股份稀释影响,公司累计权益变动增加5.65%。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公司未按规定停止买卖杭州高新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2年4月29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ST爱迪尔(002740.SZ):对外担保达日最高余额未及时信披,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收警示函
7月14日,ST爱迪尔收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公司、时任董事长狄爱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2018年9月27日,爱迪尔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以下简称江西银行)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江西银行向爱迪尔推介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支持,爱迪尔为借款人的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协议约定江西银行发放的贷款本金合计不超过7500万元,每笔贷款不超过200万元。江西银行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间,向36名相关借款人提供借款共计7,130万元,爱迪尔提供对外担保的日最高担保余额为7,130万元,占爱迪尔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6%,爱迪尔未就上述事项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借款合计尚余900万元本金未偿还。
尔康制药(300267.SZ):原董事短线交易,收警示函
7月15日,尔康制药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原董事程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程云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利用配偶账户分别于2022年3月15日、3月18日和3月22日买卖公司股票,买入股份25万股,卖出股份25万股,构成短线交易。
圣湘生物(688289.SH):违反承诺违规减持,二股东朱锦伟收警示函
7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朱锦伟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朱锦伟作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时任董事,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460万股,减持单价为45.97元/股,减持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50.48元/股,违反了朱锦伟在圣湘生物《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双成药业(002693.SZ):时任监事配偶短线交易,被海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7月15日,双成药业时任监事周云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周云担任公司监事期间,配偶符儒远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2万股,卖出9.5万股,构成短线交易。
德展健康(000813.SZ):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7月16日,德展健康发布公告,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8.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032.23万元。
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
卓郎智能(600545.SH):四项违规,收警示函
7月14日,新疆证监局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二、重要资产出售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三、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充分;四、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宁波富邦(600768.SH):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7月11日,宁波富邦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陈炜、宋凌杰、岳培青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会计核算不规范。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不规范。公司年终奖存在跨期计提的情形,导致公司多计2021年净利润,且金额超过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2)信息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公司于2021年2月向控股股东借款500万元,并于当月偿还上述借款,但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
证券公司
招商证券:交易系统故障反映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收警示函
7月12日,证监会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在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基金/投资公司
微动利:六项违规,公司及总经理收罚单
7月12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六项违规行为。
一是未定期向投资人主动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及时提供对其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也未与投资人约定提供相关信息的方式。
二是未在投资人购入基金前向其揭示所购基金的客户维护费水平。
三是前台业务系统不具备提供投资资讯的功能,无法正常展示基金产品信息,未向基金投资人披露客户开户协议等相关文档范本、至少两种投诉处理方式、基金投资人自助服务的相关风险和防范措施等信息。
四是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五是财务状况较差,净资产为负值,自有资金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高流动性资产的净值不足2000万元。
六是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情况,均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监局备案。
科德投资:公司CRM系统存在漏洞等问题,被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7月15日,广东证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对广东科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公司CRM系统存在漏洞;无投资顾问执业资格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未告知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投资风险自担等内容;客户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个别客户的业务推广、提供服务环节不规范;留痕管理工作不到位。
电盈基金:未报告实控人涉嫌刑事犯罪,被暂停相关业务
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发布对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该公司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报告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情形以及全部股权被冻结等重大事项,长期隐瞒公司已无法正常运作相关情况;二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实际在岗人数仅1人,长期持续不满足20人要求;三是不能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未建立符合规定的灾难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四是财务状况较差,净资产为负值,不能满足日常运营和风险防范的需要;五是未及时备案办公地址变更事项。
巨丰投资:涉合规管理制度制订不完善,分公司被责令改正
7月15日,据广东证监局网站消息,广东证监局对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发现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制订不完善,留痕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及客户回访工作不到位。
乾道基金:8宗违规,被停业务3个月
7月12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对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该公司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移动端APP部分页面信息展示有误,且不具备披露基金从业人员信息等功能,不符合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要求;二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足20人;三是业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物理隔离和人员配备,内部控制不健全,相关制度更新不及时;四是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五是未设立专门的合规风控管理部门;六是业务开展独立性不足,与关联方乾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混同情况,高管人员在关联方乾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经营性职务;七是财务状况不佳,投资于高流动性资产的净值低于2000万元;八是未及时备案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会想投资:未按合同约定对基金及时止损,收警示函
7月1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杭州会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截至现场检查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谨慎勤勉,对明显存疑的合格投资者材料未作审慎核查。
二、未按合同约定对基金进行及时止损。
三、公司与其他公司办公地址混同。
(作者:王媛媛,卢陶然 编辑:巫燕玲)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