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7月12日 05:4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5,856,4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5,855,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施伟光先生、安楚玉先生、王海先生、王小丰先生、覃宝明先生、范赛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施伟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0股。

  表决结果:施伟光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安楚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0股。

  表决结果:安楚玉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0股。

  表决结果:王海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小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0股。

  表决结果:王小丰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覃宝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0股。

  表决结果:覃宝明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范赛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92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6股。

  表决结果:范赛虎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潘勤女士、薛有冰先生、郭益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潘勤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0股。

  表决结果:潘勤女士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薛有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0股。

  表决结果:薛有冰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郭益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9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3股。

  表决结果:郭益浩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江鲁奔先生、桂节美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并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承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江鲁奔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0股。

  表决结果:江鲁奔先生当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桂节美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855,188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股。

  表决结果:桂节美先生当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乃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施伟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安楚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新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施伟光

  委  员:安楚玉、王小丰、覃宝明、潘勤(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郭益浩(独立董事)

  委  员:王小丰、潘勤(独立董事)、安楚玉、薛有冰(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薛有冰(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郭益浩(独立董事)、安楚玉、潘勤(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潘勤(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薛有冰(独立董事)、安楚玉、郭益浩(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续聘覃宝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续聘卢勇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续聘覃丽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覃丽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续聘谭宏高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四、五、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江鲁奔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江鲁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副董事长:安楚玉先生

  非独立董事:施伟光先生、安楚玉先生、王海先生、王小丰先生、覃宝明先生、范赛虎先生

  独立董事:潘勤女士、薛有冰先生、郭益浩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的附件。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施伟光先生

  委  员:安楚玉先生、王小丰先生、覃宝明先生、潘勤女士(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郭益浩先生(独立董事)

  委  员:王小丰先生、潘勤女士(独立董事)、安楚玉先生、薛有冰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薛有冰先生(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先生、郭益浩先生(独立董事)、安楚玉先生、潘勤女士(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潘勤女士(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先生、薛有冰先生(独立董事)、安楚玉先生、郭益浩先生(独立董事)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江鲁奔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江鲁奔先生、桂节美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杨承锋先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及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以上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不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的附件及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的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覃宝明先生

  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

  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中,覃丽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78-2266867

  办公传真:0778-226688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六甲街40号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邮箱:qlifang75@163.com

  四、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谭宏高先生

  谭宏高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因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李建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卢勇帐,男,1976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2000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历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河池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卢勇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勇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覃丽芳:女, 1975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统计师、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0年3月到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 2003年4月至2011年3月担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3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11年4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覃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覃丽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宏高,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0年5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测部技术员,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ISO9001贯标办内审员,2002年8月至2004年1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测部副部长,2004年1月至2013年4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测部部长,2013年5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河池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

  谭宏高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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