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陈汉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汉康先生因股票被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0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1,029,9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3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汉康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7月11日,陈汉康先生前述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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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②本次被动减持价格随减持时市场价确定;③当日均价为减持当日公司股票成交均价。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2021年7月2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2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0%。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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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浙江分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陈汉康先生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1,029,998股公司股票实施卖出,处置所得价款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优先分配。
2、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对此次被动减持股份事项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汉康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汉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陈汉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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