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控股股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至控股股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联合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整合市属资源打造广州商贸旅游产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21﹞13号),为有效整合广州市属商旅产业资源,全面推动消费升级,打造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商旅产业集团,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市国资委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和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实施联合重组。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控发来的《关于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的告知函》,广州商控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一19号),通知表示将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岭南集团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000524.SZ)的控股股东,主要从事旅游、酒店、会展和食品业务,直接及间接持有岭南控股60.99%股份;岭南控股持有公司8,153,999股,占总股本1.3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毕后,广州商控将持有岭南集团90%的股权,并通过岭南控股增加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8,153,999股,占总股本1.32%。
2、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
南馆物业续租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鉴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租约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8日,广州友谊与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续租相关协议,继续租赁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物业,具体包括首层(一楼)大堂下夹层,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24,925.21平方米,租赁期限8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及管理费)为86,146万元。
上述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续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续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物业业主方
(1)公司名称: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友华;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经营范围: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
(2)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物业管理方
(1)公司名称: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录德;注册资本:5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南塔七楼。
(2)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物业续租协议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物业,具体包括首层(一楼)大堂下夹层,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24,925.21平方米。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期内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78,176万元,每月以汇款或支票方式支付。
(4)租赁期限
续租期八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年12月28日
2、物业管理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标的
甲方承租的裙楼商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天桥及大厦建筑物外墙。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费总额约为人民币7,970万元,每月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支付。
(4)协议期限
协议期八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年12月28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事项用于广州友谊继续经营环市东商店南馆,有利于巩固广州友谊在环市东商圈的市场地位。
2、上述续租项目年均租金及管理费约10,7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4.57%,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续租协议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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