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2021年12月30日 02:46 证券日报

原标题: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20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实施,资管计划划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委托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国海证券设立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或“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次级和优先级的出资比例为1:1.5,次级出资12,000万元,优先级出资18,000万元,“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30,0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锁定期12个月,即2016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

  截止2016年2月5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933,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成交金额合计293,690,525.7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售出公司股票9,401,401股,现仍持有公司股票53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8月12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2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及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因“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存续期满不再展期,2017年7月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8个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议案》、《关于(2017年修订版)的议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等议案,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变更,注销优先级份额,并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18个月(即至2019年1月20日止)。前述议案于2017年7月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7月1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所持的公司股票全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就此结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转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1月3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2019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投票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放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的决议,并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期一年(即至2020年1月20日止)。前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的议案》于2019年1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27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2019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1年1月20日止。前述议案于2019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4)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25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2年1月2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0)及其他相关公告。

  鉴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存续期即将在2022年1月20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考虑到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2021年12月29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20日。

  本次展期后,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如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含延展期)届满前仍未出售完所持公司股票,则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移交科德路1号土地

  并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移交科德路1号土地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公司延期移交科德路1号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土地收储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的土地由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进行收储(以下简称“本次土地收储”),并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与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

  关于本次土地收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本次土地收储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了本次收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手续,且目前已收到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两笔土地收购补偿费共计1.8亿元,剩余5,854,957元根据合同约定将于双方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目前,公司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设备及人员已全部搬迁、转移至高新大道200生产基地,但绿化树林迁移工作因客观原因受阻尚未完成。为避免违约,经与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协商后,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同意公司延期至2022年1月31日前移交土地。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称“甲方”)

  乙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于2021年1月11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高新土储收〔2021〕01号),双方就乙方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的0115090宗地收购补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并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移交土地。鉴于当前地块内绿化树林迁移未完成,为妥善解决地上附着物清表问题,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 甲乙双方同意于2022年1月31日前移交土地。

  二、 其他事项继续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高新土储收〔2021〕01号)约定执行。

  三、 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移交土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2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9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延期移交科德路1号土地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移交科德路1号土地并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杨经宇先生、刘汉桥先生和黄生田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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