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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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谢云凯、李启明,独立董事夏同水、吴长春、王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原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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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签署派思股份 2019 年业绩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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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所涉及的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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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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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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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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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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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和Energas Ltd.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回避表决。
2、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四和议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达到参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有效投票权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建刚、刘彦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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