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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每经问:明年将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修改反垄断法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法工委发言人例行记者会,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法律草案情况、近期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相关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向发言人提问:2021年全国人大将有哪些重点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明年将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
印花税法等纳入立法规划
岳仲明介绍,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明年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
“明年立法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岳仲明说。
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拟由常委会决定提出议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行政处罚法(修改)、动物防疫法(修改)、乡村振兴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海警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反食品浪费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监察官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兵役法(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案,明年安排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岳仲明介绍,明年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还包括: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保障高品质生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体育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家庭教育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湿地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社会救助法等。
此外,为推进高效能治理,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还将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等。
“明年立法任务艰巨繁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岳仲明说,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新技术新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国际法和涉外法律、区域协调发展相关立法、相关领域法典化编纂等研究工作。
规范人脸识别等敏感信息
今年10月2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该部法律的推进情况备受关注。
岳仲明介绍,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共有548人提出1245条意见,还收到5封群众来信。主要意见有:一是,细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规则。二是,对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作出规范。三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机制。
针对消费者为躲避人脸识别系统戴头盔看房等情况,有关新技术应用可能带来个人信息保护难题,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岳仲明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权利和处理者的义务,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其中,草案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此外,草案还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
“也应当看到,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许多新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就有关问题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岳仲明说。
责任编辑: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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