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2020年12月16日 06: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7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

  2、投资金额: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晶澳科技”)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日益增长,款项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现阶段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签署涉及的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5、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性风险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交易方案将以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严格审查相应的进出口采销合同,合理规划外汇资金计划并适时选择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差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确保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业务背景为前提并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降低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日益增加,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无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晶澳科技上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该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2月15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澳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49亿元,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接受关联人拆借资金、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贷款、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费支出等。

  关联董事靳保芳先生、陶然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1月至11月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曹瑞英

  4、注册地址:河北省宁晋县晶龙大街 16 号

  5、经营范围:输变电工程施工(按核准的资质经营);电力仪器仪表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汽车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靳保芳持股 78.45%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晶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孙丽红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4号楼南座901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日用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靳保芳通过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8.45%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宁晋县晶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晋县晶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万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宁晋县北环路126号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绿化维护;保洁服务;房屋租赁等

  6、关联关系:关联方宁晋县晶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靳保芳担任执行董事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三河市华电亿力科贸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三河市华电亿力科贸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迎宾北路西侧,规划路南侧

  5、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自有房屋、土地租赁

  6、关联关系:关联方阳光硅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3.33%,关联方宁晋县晶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67%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阳光硅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阳光硅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靳德旺

  4、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北路东侧

  5、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6、关联关系:关联方晶龙BVI持股85.05%;实际控制人靳保芳担任执行董事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宁晋县晶龙宾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晋县晶龙宾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尹利娜

  4、注册地址:河北省宁晋县天宝西街33号

  5、经营范围:中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宾馆,茶座;零售卷烟、雪茄烟;酒、饮料,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房屋租赁;会议服务

  6、关联关系:关联方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余干县晶冠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余干县晶冠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勇

  4、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玉亭镇中央首府10栋1单元302室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销售;太阳能的光伏组件及相关设备的调试、维修及有关技术咨询;太阳能光伏产品和配套设备的销售

  6、关联关系:公司联营公司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晶龙扬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扬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九龙湖路98号晶龙湾49-101、102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

  6、关联关系:关联方宁晋县晶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注:该公司于2019年12月成立,2019年末相关财务数据均为0。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合肥晶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合肥晶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999号103幢组件原材料仓库三101/201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花卉租摆;清洁用品零售(含互联网零售);酒店管理;家政服务等

  6、关联关系:关联方宁晋县晶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0%,晶龙扬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20%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注: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019年相关财务数据均为0。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三河市燕晶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三河市燕晶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迎宾北路西侧华电亿力院内

  5、经营范围: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花卉租摆;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建筑物外墙清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6、关联关系:关联方三河市华电亿力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00%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一)宁晋县黑龙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晋县黑龙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68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靳德旺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308国道北,希望路东

  5、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

  6、关联关系:靳德旺控制的企业,靳德旺为晶龙集团下属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二)JASO Parent Limited

  1、企业名称:JASO Parent Limited

  2、注册资本:5 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4、注册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5、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靳保芳担任董事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三)河北宁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河北宁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4939.62 万元

  3、法定代表人:黄玉彩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天宝东街 65 号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靳保芳通过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798%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四)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20401.7218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克星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邢台市中兴东大街 111 号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借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自营外汇买卖和代客外汇买卖;即期结汇、售汇;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靳保芳通过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1%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客观,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截止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晶澳科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提案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三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四)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袁海升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建设扬州年产6GW高功率组件项目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12月15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扬州年产6GW高功率组件项目的议案》,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新能源”)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年产6GW高功率组件项目,购置装配光伏组件生产线,形成年产6GW高功率组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总额7.96亿元,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于股东出资款、股东贷款、金融机构贷款等,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该项目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政府审批申请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近期累计已经发生的且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如下:

  二、投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爱青

  3、注册资本金:2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组件的研制及销售;太阳能组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上述产品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5、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80,731.50万元,总负债76,036.66万元,净资产4,694.84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5,728.02万元,净利润-5,211.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增资安排:作为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不排除对其增资的可能性,增资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GW高功率组件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内容:租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的既有土地厂房,购置装配6GW产能光伏组件生产线,形成年产6GW高功率组件的生产能力。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79,632.47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贷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6、项目建设周期:预计8个月。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项目投产后,能够有效提高高效产品的产能,满足市场对高效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和一体化盈利能力。

  四、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未亲自出席上述连续两次董事会会议,但均已委托董事陶然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就董事长靳保芳先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董事长靳保芳先生因被平度市监察委员会留置(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号)),连续两次董事会会议未能亲自出席,但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受托人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内容履行表决,未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6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澳科技”)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6.5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8.8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6.5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8.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会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本次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56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4.7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何志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靳保芳先生未亲自出席,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陶然先生代表出席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靳保芳先生、陶然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扬州年产6GW高功率组件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扬州年产6GW高功率组件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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