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25日 01:31 用户5907915868

原标题: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宇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金炜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金炜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金炜华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3、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4、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上述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向董事会作出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金炜华先生简历

  金炜华先生,1975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工程师。1999年07月-2002年01月在浙江大学智能控制技术工程公司工作,2002年02月-2011年10月,任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药政主任、车间经理,2011年10月-2018年06月,任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06月至今,任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生产总监、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名,实际参加监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焕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 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事项仅需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2,992,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42,183.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7,357,806.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剂国际化建设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的要求,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 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7号)核准,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2,992,7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7,357,806.7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3号)。

  二、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

  1、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谢思遥、吴继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20年9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7号)。2020 年10月,公司及主承销商择机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7,299.27万股 ,发行价格13.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0.00 元。2020年11月 1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1,621.2166 万股增加至 98,920.4866万股。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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