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申请已于2019年12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号),目前本次配股发行准备工作正常进行中。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配股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配股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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