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徐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宁波
甬银保监复〔2020〕169号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徐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甬中银报〔2020〕9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徐勇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宁波银保监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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