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0年06月20日 04: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0-039号

  一、 公司 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9,962,457.49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153,411,329.59元,盈余公积金为256,472,106.52元,资本公积金为2,095,786,312.04元。

  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5,428,141.05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3,479,438.03元,盈余公积金为251,744,612.86元,资本公积金为2,164,339,471.07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自2018年以来,由于受到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直接融资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渠道逐渐受阻。同时由于部分城市限价政策的影响,公司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因此导致公司自2018年开始出现流动性风险。2019年度,公司完成就部分资产与世茂集团的合作事宜,同时稳步推进并落实债务重组等事项,公司流动性风险已初步获得缓解。但截至目前,鉴于公司的融资能力并未完全恢复,因此公司目前仍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基于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经慎重讨论后,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的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鉴于公司融资能力尚未完全恢复,公司及下属公司现金流仍较为紧张,因此公司目前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同时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原因为:

  自2018年以来,由于受到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直接融资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渠道逐渐受阻。同时由于部分城市限价政策的影响,公司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因此导致公司自2018年开始出现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就部分资产与世茂集团的合作事宜,同时稳步推进并落实债务重组等事项,公司流动性风险已初步获得缓解。但截至目前,鉴于公司的融资能力并未完全恢复,因此公司目前仍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基于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经慎重讨论后, 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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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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