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综指迎三十年“大修”,推动股市“晴雨表”名副其实

上证综指迎三十年“大修”,推动股市“晴雨表”名副其实
2020年06月20日 00:33 一财网

  原标题:上证综指迎三十年“大修”,推动股市“晴雨表”名副其实

  在宣布研究完善方案不到一个月之后,上交所对指数“动刀”了。

  6月19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宣布,自7月22日起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延迟新股计入时间、科创板证券纳入上证综合指数样本空间。

  同时,7月22日收盘后,上交所将首次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历史行情,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时行情。

  对于指数修订是否会影响指数连续性、影响投资者观测行情的问题,第一财经记者从上交所获悉,本次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借鉴国际代表性指数编制调整的做法,拟采用“无缝衔接”的方式进行。

  即,指数编制方案变更生效日点位与前一交易日点位无缝衔接,生效日实时点位基于前一交易日收盘点位及样本股当日涨跌幅计算。因此,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不会影响上证综合指数的连续性,不影响投资者观测市场行情。

  充分纳入“新元素”

  市场各界对上证综指的完善早有期待,对于指数是否失真、是否充分反映市场结构变化等也多有讨论。特别是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完善指数有现实迫切性。

  对于上述呼声,上交所立即做出回应。5月29日,上交所公开表示,在研究上证综指编制方法的完善方案时,将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并借鉴国际最佳实践经验;6月6日,上交所称,已“建立指数编制专家咨询机制,首次指数编制专家咨询会议将于近期组织召开”。

  6月19日,上交所公布了指数修订的三方面内容。

  一是指数样本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的证券,从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计入指数。

  二是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三个月后计入指数,其他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一年后计入指数。

  三是上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证券将依据修订后的编制方案计入上证综合指数。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曾表示,随着A股的退市制度和优胜劣汰的进一步推进,绩差股的退出可能会大幅增多、指数里剔除ST等有较大退市风险的股票也是必要的,避免退市出清的股票对指数造成拖累而有所失真。

  截至5月底,上证综合指数样本中包含85只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合计权重0.6%。”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不会影响其综合指数定位。“上交所相关人士称。

  对于调整新股纳入的时间, 中信证券研究所研究部高级副总裁王兆宇称,由于市场结构性的原因,新股上市初期存在定价大幅波动的情况。随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新股上市初期大波动、高估值的现象将有所改善,新股过早计入对上证综指的影响将会有所下降。但市场结构性的变化需要较长时间,过渡期内有必要延长新股计入时间。

  在上交所相关人士看来,新股以涨停价计入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客观反映市场真实表现,计入高波动新股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的稳定。当前A股市场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连续涨停”及高波动现象。

  2014年至2019年,沪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后平均连续涨停天数为9天,217只新股连续涨停天数超过10天。2010年至2019年,沪市新股1年内平均收益波动率约为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的2.9倍。

  科创板50指数即将面世,基点1000点

  自2019年7月22日开市,至今年7月22日将满一周年。虽然运行时间不长,但科创板在A股市场的角色已经是举足轻重。而将科创板股票纳入上证综指,市场也早有呼声。

  “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是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计入科创板证券有助于改善上证综指行业结构特征,更好反映市场结构变化。”一位来自汇添富基金的专业人士分析认为,科创板市场平稳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与规模持续增长,已成为上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入科创板证券有助于提升上证综指的市场代表性。

  据上交所介绍,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将由科创板市值大、流动性好的50只证券组成,指数将反映最具市场代表性的一批科创企业的整体表现。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指数以2019年12月 31日为基日,基点为 1000 点。样本空间包含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及红筹企业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存托凭证。

  另外,记者获悉,交易所考虑到科创板客观发展情况及制度特点,现阶段新股上市满6个月后纳入样本空间,待科创板上市满12个月的证券达100只-150只后调整为上市满12个月后纳入,另外对大市值公司设置差异化的纳入时间安排。

  争议加权方式

  上交所启动完善指数编制的速度超出市场预期,不过前期业界提出的改变加权方式等建议,此次尚未充分体现。

  记者获悉,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徐国祥曾提出,1991年上证综指推出时采用总股本加权,符合当时主流方法,但近年来指数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是趋勢。

  他认为,从统计学角度看,上证综指是反映流通市场股价的综合动态演变的,用大量不能自由交易的股本作为权重有不合理之处,可进一步研究考虑变更。

  “变更指数加权方式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将使指数以市场真实可流通股份为基础进行加权,提升信息技术等新兴行业权重,使上证综指更好的反映上海市场结构特征。”前述汇添富基金人士也表示。

  不过,也有中立派认为,应该分情况辩证看待这一问题。

  股票指数存在多种功能定位,部分指数会更加偏向于表征市场,部分指数会更加偏向于跟踪投资,上证综指编制方法修订应充分考虑指数本身的功能定位。

  公募机构对于指数加权方式较为关注。华夏基金量化投资部负责人表示,指数加权方式由总股本加权变更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会导致指数样本股权重发生较大变化,应充分考虑指数功能定位。自由流通股本加权以市场自由流通股份为基础确定指数权重,更加适合投资基准型指数,而总股本加权以发行总股份为基础确定指数权重,更加适合表征市场整体价值变化。

  “若期望指数发挥更多的投资功能,则应变更指数加权方式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若期望指数发挥更多历史表征功能,则应维持总股本加权。此外,若变更加权方式,还需特别注意自由流通股本加权会一定程度增加小盘股权重。”他称。

  富国基金副总经理李笑薇也称,应客观准确认识完善编制方法对上证综指表征性及可投资性的影响。变更指数加权方式还需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历史使用习惯,可通过规则变动前后指数点位“无缝衔接”及配发总股本加权参考指数等方式,减小变更加权方式对指数使用者的影响。

  “变更加权方式对指数的影响较大,因此,对于变更加权方式的措施需要更多的考虑和权衡。”明晟指数研究部副总裁徐硕称。

  此外,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胜则称,建议加权方式维持总股本加权不变,但可考虑编制相应的自由流通股本加权的综指数,以方便今后产品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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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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