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4月30日 05:0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宋晓明、徐勇、赵谋明、王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张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学琛律师、杨彬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0-036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吴柱鑫、陈大叠、陈汉清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徐勇、赵谋明、王艳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徐勇、赵谋明、王艳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徐勇、赵谋明、王艳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

  除广新集团外,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徐勇、赵谋明、王艳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广新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广新集团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徐勇、赵谋明、王艳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1,705,749股(含本数)。其中,广新集团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其累计持股比例不超过30%,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为保证公司控股权的稳定,除广新集团之外,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设定为70,000,000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若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则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上述上限值,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同时,公司将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股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前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徐勇、赵谋明、王艳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限售期

  广新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票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安排。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徐勇、赵谋明、王艳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临时股东大会 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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