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0年01月22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因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的深圳市冠日瑞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冠日”)追加执行异议一案终审败诉,需要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8执异144号《执行裁定书》、(2017)京0108民初6549号《民事判决书》及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1民终8649号《民事判决书》(以下合称“上述生效裁决”)进行执行。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4日、2017年1月24日、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31日及2019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及《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冠日的函件,深圳冠日通知公司按如下方案执行上述生效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1)上述生效裁决项下公司全部应履行的金额减让至2,550万元人民币,如公司向深圳冠日按如下进度支付2,5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付款进度为:2020年1月24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1,275万元人民币,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1,275万元人民币),深圳冠日自愿放弃主张生效裁决确认的任何其余款项的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生效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法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全部费用(如有)以及对相关涉案主体的任何权利,生效裁决确定的全部义务均视为履行完毕。

  (2)深圳冠日承诺,在公司足额支付第一期款项1,275万元人民币后1个工作日内,深圳冠日向海淀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或相关涉案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任何强制措施(如有,具体信息由公司提供),并向海淀法院申请撤回立案申请(如未立案)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已立案),否则,公司有权相应延期支付第二期款项1,275万元人民币。

  (3)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深圳冠日有权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所有款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且不放弃任何款项。

  (4)上述承诺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并对公司与深圳冠日具有法律约束力。

  2、公司在收到深圳冠日的函件后,已足额支付了第一期款项1,275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就该诉讼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因此本次诉讼判决的执行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冠日发出的函件;

  2、第一期款项支付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0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10:00在上海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迪女士主持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因业务规模扩大,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增加,拟抵押其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的不动产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抵押期限为12个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包括流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2,900万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上述额度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12个月内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且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艾迪女士、乔徽先生、于振中先生、陈佩先生、李昊先生、赵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3.1 《关于选举艾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2 《关于选举乔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3 《关于选举于振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4 《关于选举陈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5 《关于选举李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6 《关于选举赵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少河先生、何杰先生、郭海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1 《关于选举何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4.2 《关于选举蔡少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4.3 《关于选举郭海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2月7日(星期五)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艾迪,女,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蒙古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1999年,Tasman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7年,北京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北京联创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北京联创永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艾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实际控制人乔徽先生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乔徽,男,1981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0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硕士。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在光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3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工大张家港智能装备研究院任副院长;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尔滨工大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勤教育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哈工大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并在前述部分企业中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2016年9月至今,投资创立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乔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振中,男,1980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最高学历博士研究生。2010年10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工业机器人方向,获工学博士学位。2012年至2018年6月,曾任台州海川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重庆哈工顶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哈工中浙复合材料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南通荣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至今在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并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部分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或执行董事或董事长。2017年8月起,任哈工大机器人(合肥)国际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2019年3月起,任香港未来世界金融执行董事兼副主席。2019年6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于振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佩,男,198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16年3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副所长,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哈工大机器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3月起,任香港未来世界金融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昊,男,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05年6月天津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2005年7月-2008年5月在ABB(上海)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8年5月至今在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在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344,608股,由李昊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天津福臻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天津奥特博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股票2,007,815股和827,400股,除上述情况以外,李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亮,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工学博士。现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工大机器人南昌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在医药健康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有着深入研究,在国家级高水平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5篇,其学术成果帮助企业获得多项专利,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并多年荣获科技创新相关项目奖励。赵亮先生长期致力于多学科设计优化方法在工业智能装备产品开发中的应用,并将多项专利技术实现成果落地转化,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赵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少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现任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汕头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曾任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澄海酒厂财务组长,澄海巿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现兼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少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杰,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0-2001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2004任北京市翰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2009任北京市雷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09年至今任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15年至今任柯杰全球法律联盟主席。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海凤,女,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蒙古族。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澳大利亚MonashUniversity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9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讲师、副教授,2016年1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海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监2020-0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0年1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11:00在上海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奚海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任期自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奚海艇,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任先锋高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柯尼卡美能达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工程/设备主管,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哈尔滨工大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经2017年2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监事。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奚海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4,286.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30.26%,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了上市公司最近一起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包括流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2,900万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上述额度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已经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12个月内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且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3、上述议案涉及的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一)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

  注: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

  (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相关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92,900万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当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赤龙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合营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生产线、机器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控制系统及相关软件的制造、研发、集成、销售;工业组装技术研发;气动元件、传感器及相关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天津福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天津福臻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被担保方天津福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特博格”)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3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昊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汽车工程技术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开发,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系统集成,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上海奥特博格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奥特博格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被担保方上海奥特博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耀机器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浦路500号6幢C区101室A座

  法定代表人:乔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科技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工业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及其焊接装置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设计、安装、维修,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自有设备租赁,销售机器人及配件、计算机、软件辅助设备、自动化设备、叉车及叉车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我耀机器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我耀机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被担保方我耀机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我耀”)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芯中路6号5幢

  法定代表人:乔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8日

  经营范围:设计、安装工业机器人、焊接机器人;焊接装置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工业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器人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动化设备、叉车及叉车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维修保养机器人;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哈工我耀机器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哈工我耀机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被担保方哈工我耀机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68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洪金祥

  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2月13日

  经营范围:汽车焊接夹具、模具和通用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2)股权关系:瑞弗机电为公司控股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瑞弗机电最近一年又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被担保方瑞弗机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计划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公司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融资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额度行为不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4,286万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3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2月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至提案3.00已经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00已经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提案2.00、提案3.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3.00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9:00-17:00;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9:00-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计雪凡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提案1.00、提案4.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2.00、提案3.00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20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哈工智能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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