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组织掏空上市公司 博腾股份及实控人遭监管处罚

指使组织掏空上市公司 博腾股份及实控人遭监管处罚
2020年01月15日 10:37 界面

  原标题:指使组织掏空上市公司5.3亿,博腾股份(维权)及实控人遭监管处罚 

  记者 | 赵阳戈

  博腾股份(300363.SZ)一份有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令人大开眼界。

  据悉,2019年8月1日,博腾股份就收到过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数月之后,事件浮出水面。

  原来在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陶荣指使及组织下,博腾股份以预付款、备用金等形式通过供应商重庆洪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6300万元,通过供应商重庆大渡口华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9024万元,通过供应商重庆大众防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4850万元,通过公司员工颜小淞提供资金1250万元,通过关联方重庆聚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1951万元,累计提供资金53375万元。以上款项最终划转至实际控制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个人账户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债权人银行账户,博腾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9年4月底,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利息已归还。陶荣、居年丰、张和兵签署《共同控制协议》,系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与博腾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另一方面, 在上述时间段,博腾股份在2018年半年报、2018年三季报中,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而且相关资金的占用,还导致了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博腾股份及第三方提供的账簿、记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公告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监管层决定,博腾股份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行为,给予其警告并处以30万罚款;对陶荣给与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居年丰给与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和兵给与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另外还对其他相关一众人等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消息来得突然,1月15日开盘,博腾股份承接着前一日的惯性,出现了高开低走的情况,受消息影响的投资者,也在K线上留下了自己焦虑的足迹,截至上午10点左右,1.6%的换手率,就已经超过了1月14日全天。

  来源:通达信

责任编辑:常福强

博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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