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7,803,0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69%;本次解除质押19,146,944股后,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0,853,05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5.0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的通知,张德华先生将其质押给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股份19,146,944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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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张德华先生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暂无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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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华先生解除上述部分股份(19,146,944股)质押后,剩余所持股票中的80,853,056股仍质押给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不设置股票价格警戒线和平仓线。因此,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不会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影响。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报备文件:
股权质押登记解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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