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说明的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9年12月04日 01:4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以岭”)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生产产品主要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及保健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饮片加工车间、提取车间、制剂车间、保健品车间、榨油车间及锅炉房、仓储等生产及辅助设施。项目拟购置生产设备、公辅设备、仓储设备及实验设备。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503,410万元,建成达产后,正常情况下将实现年产中药饮片4,200吨、配方颗粒4,500吨、中药提取物4,500吨、中药片剂30亿片及中药保健品软胶囊10亿粒、保健食品500吨、保健饮料1,000吨的生产能力(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88)。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已制订了专利中药、化生药、大健康的发展战略,以专利中药的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同时拓展化学生物药、大健康产业。此次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立足专利中药主营业务发展,积极布局配方颗粒、保健品等领域。

  目前公司专利中药品种已有7个列入国家医保目录,5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多个产品列入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及专家共识。相关专利中药产品均经过循证医学实验证实疗效确切,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除此之外,公司目前有多个产品获临床批件,涉及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风湿类、耳鼻喉等临床疾病。其中连花清咳片新药注册申请已于2019年10月获正式受理;解郁除烦胶囊、柴芩通淋片、连花定喘片、百灵安神片已在开展临床研究;络痹通片、柴黄利胆胶囊、玉屏通窍片已获得临床批件。目前公司还有在研品种二十余个,处于临床前研究不同阶段,并筛选储备了一批疗效确切的品种。此外,公司已研发上市了300余种健康产品,搭建起新型中药饮片、营养保健品、营养食品等品类架构,并不断研发新的产品推向市场,为健康产品销售提供充足的资源储备。

  同时,基于中药配方颗粒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增速,公司作为全国中药创新能力十强企业、河北省中药龙头企业,发挥自身研发制造业优势,积极布局配方颗粒领域也是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公司已获准在河北市场销售409种中药配方颗粒,并在不断研发增加新的品种,目前还有二百余个品种正在报批中。随着国家配方颗粒标准的相继出台,公司配方颗粒业务有望得到快速发展。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专利中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保健品的研发步伐,建设现代化的生产基地,以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保持并继续强化公司在创新专利中药领域的领先地位。

  (2)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销售迅速增长,现有产能已基本无法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在IPO前公司拥有年产胶囊剂29亿粒、颗粒剂800万袋的生产能力。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专利中药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胶囊剂产能新增50亿粒、颗粒剂产能新增0.9亿袋。随着公司产品和业务板块的不断丰富和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销售收入由上市前2010年16.49亿元增加到2018年48.15亿元,收入规模增加近三倍。2017-2019年三季度,公司胶囊剂产量分别为61.38亿粒、77.82亿粒、60.66亿粒,颗粒剂产量分别为1.59亿袋、3.88亿袋和3.26亿袋,现有生产能力已经饱和。因此,结合公司中药业务的整体规划,目前公司的产能特别是颗粒剂产能已基本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中药材前处理、提取能力目前也显现严重不足。中药前处理、提取是中药生产的重要工序,是保证中成药质量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近年来公司产品品种不断增加,除中药制剂外,还增加了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保健品等品种,随着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对中药材前处理、提取能力需求更大、要求更高,目前中药材前处理、提取的供应能力已经严重不足。

  前处理及提取产能利用状况如下:

  ■

  因此,本次公司计划建设饮片加工车间、提取车间、制剂车间、保健品生产车间,其目的也主要是为了保障中药材前处理、提取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专利中药制剂品种、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中药保健品等的生产需求,为已上市产品快速占领市场提供充足的保障。同时,也为后续研发的新产品进行产能储备,增强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3)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销售需求,公司车间自动化能力也在持续提升,车间日生产能力逐年增加,日使用物料量和成品入库量也在不断增加,迫切需要提高仓储能力,增加库房、扩充库容。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立足中药主营业务发展,有必要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能、增加库容,以达到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竞争力,满足广大患者和消费者的需求。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保健品、中药制剂的生产规模和能力,并推动中药材仓储、物流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的现代仓储物流体系化发展。

  截止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负债总额为9.88亿,资产负债率为11.1%,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凭借自身信誉,已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有能力为项目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和衡水以岭将会根据该项目分阶段进展的具体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利用自有资金或采取债权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以保障项目的建设进度。

  二、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8月5日与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石家庄市签署了《进区协议书》,经过友好协商,就以岭药业拟在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故城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相关内容详见2019-058《关于与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签订〈进区协议书〉的公告》)。

  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衡水以岭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并披露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等相关基本情况(相关内容详见2019-088《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目前正处于筹建阶段,后续还将涉及土地调规、招拍、环评等一系列手续,需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后方可实施,短期内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建成后,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公司将会根据产品市场情况逐步释放产能。公司在2019-088公告中披露的经济效益预测是在考虑项目完全达产、产品完全销售情况下的预测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会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3日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15:00至12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664,010,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633%。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662,227,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15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1,782,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1%。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6人,代表股份2,142,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3,459,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弃权0股。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74.2841%;反对5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25.7159%;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4,004,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99.734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0.0560%;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0.21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4,009,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41,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99.944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0.0560%;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以岭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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