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02:3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承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旭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坚定不移深耕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领域,立足能源互联网智能设备制造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定位,聚焦四大业务,坚持行业数一数二战略,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公司蝉联《财富》中国500强,上榜2019年度青海企业50强等,取得了新的经营成就,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8亿元,同比增长378.84%;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39亿元,同比降低7.19%;

  *公司实现净利润3.36亿元,同比增长0.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亿元,同比增长7.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03亿元,同比增长19.61%;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7.72%,同比增长2.76个百分点;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2%,同比增长0.78个百分点;

  *公司研发投入2.07亿元,同比增长31.29%,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2)智能缆网产品和服务: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战略客户数不断增加,战略地位不断巩固,再次荣膺“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称号

  公司持续加大电线电缆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力度,整合国内外资源,积极推进海外业务布局及重点项目落地,中低压电力电缆获得了印尼SNI标志认证,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核心,持续推动战略客户的拓展和长期合作关系建立,发展战略合作伙伴864家,其中世界500强22家,中国500强90家,上市公司70家。

  公司不断扩大战略布局,在智能电网、清洁能源、智能交通、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等领域取得的主要进展如下:

  ●智能电网,公司以优质的产品服务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工程、陕北-武汉特高压直流工程、西藏尼玛110kV输变电工程、福建三明绕山(建宁)220kV输变电工程等重点电力工程,不断深化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战略合作;在电网技术合作方面,与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中国电科院、福建省电科院、北京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珠海电力设计院、南通电力设计院等进行深入科研合作。

  ●清洁能源:公司是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智能线缆产品领军企业。

  在风电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与VESTAS、西门子-歌美飒、安讯能、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中国海装、运达风电、东方电气等战略合作,同时成功试制亚洲首根8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用66kV高压风电耐扭软电缆,这是继35kV中压风电耐扭软电缆后,公司在海上大功率风电机组用高压耐扭软电缆设计制造上的又一项重大突破;

  在光伏方面,公司服务陕西渭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4号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湘阴县湘滨酬塘湖4*20MWp渔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江西上饶光伏发电技术领跑者余干250MWp光伏项目等,开发IEC光伏电缆、额定电压1500V防水光伏专用电缆等,推进光伏电缆产品升级,同时IEC光伏电缆已获得TUV认证;

  在核电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三代核级壳内外研发电缆市场化,全年累计实现交付核电订单4.2亿元,并依靠领先的全系列核级电缆智能制造生产技术和创新能力推动“华龙一号”建设。

  ●智能交通:公司服务昆明市轨道交通、贵阳市轨道交通、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助力国家智能交通建设,同时公司开发的轨道交通用额定电压1500V新型阻燃直流馈电回流电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效保证轨道交通的电力系统安全,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提供了更优的选择。

  ●新能源汽车:公司稳步推进与比亚迪汽车、徐工集团、菲尼克斯等优质企业的战略合作,为其提供线缆和线束等特种产品解决方案;与天津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广汽研究院、宇通专用车等研究机构及院校开展新能源汽车线等领域的产学研合作。

  ●绿色建筑:公司推进北京大兴机场、“七军会”主媒体中心、武汉体育中心体育馆、中兴通讯智能制造基地、西安奕斯伟硅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公司参与了中国建筑行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主编的《额定电压0.6/1kV陶瓷化硅橡胶矿物绝缘柔性防火电缆》、《超高层建筑用垂吊敷设电缆及吊具》两项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中国建筑学会的审查,同时陶瓷化胶防火电缆、铜护套电缆被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列入《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公司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领域线缆产品的高质量发展与应用。

  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参与能源互联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公司为国家各大数据中心建设提供绿色建筑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中国移动(济南)数据中心、苏州万国数据中心、阿里巴巴张北、广东、内蒙古等云计算数据中心、华为江西上饶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并助力过中国北方沿海最大的五星级数据中心——青岛数据中心,以及浙江、河北、河南等各省最大的数据中心项目,保障华北乃至华东地区数据中心安全。

  (3)智慧机场/能源系统服务:智慧机场业务稳步发展,在手订单超16亿元,未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在智慧机场行业领域,2019年前三季度,京航安实现营业收入6.22亿元,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增长4.67%;9月25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顺利通航,公司参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确保机场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承建62个项目,涉及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赞比亚恩多拉国际机场、尼泊尔博卡拉地区国际机场等37个机场;三季度公司中标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中标金额高达2.7亿元,目前在手订单超过16亿元,保证业务的持续和稳定性;同时,根据业绩承诺,京航安2019、2020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160万元、20,592万元,承诺业绩有保障。

  ●在电力设计及工程领域,公司推进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盐城羊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等项目开展,其中常熟福山光伏项目荣获上海市优秀工程设计建筑电气专业三等奖、进博会能源站项目荣获上海市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截至9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光伏发电工程设计319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咨询、设计127项,生物质及垃圾发电工程设计13项,风力发电工程设计12项。

  (4)智能汽车动力及储能系统:锂电多元化布局

  ●公司是新型21700(特斯拉使用同类型号)锂电池生产商,并持续推进高性能锂离子软包电池项目,目前一期已正式投产,产品将满足高端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的需求;公司持续开展与江铃新能源、华晨汽车等车企的业务合作,并不断拓展二轮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电动工具及小家电等市场。

  ●公司持续推进高精度超薄锂电铜箔战略规划项目,不断提高超高精度、超薄锂电铜箔的生产制造能力,公司自主开发的4.5微米高精度超薄锂电铜箔已实现批量生产,卷长超过15000米,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并且获得2019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

  (5)产业互联网:依托“一网两平台”,继续深化产业互联网布局

  ●公司持续推进品牌企业入驻工作,目前已与罗格朗、西蒙、施耐德、德力西、菲尼克斯等约300家品牌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依托公司遍及全国的250多家线下专卖店的渠道资源优势,线上线下OTO结合,将业务触角遍及全国各地;持续深化与天猫、京东、1688、苏宁等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均为TOP商家;同时,被江苏省商务厅等六部委评为江苏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培育企业。

  ●公司立足全球材料行业,不断完善连续现货交易服务,为客户单位提供最佳的连续现货交易、交收、结算、仓储等一站式服务。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对外提供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019年7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崇文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使用条件为中国银行崇文支行指定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5)。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涉及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事项尚未开展。

  3.2.2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为:蒋承志先生(董事长)、蒋华君先生(副董事长)、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郎华先生、陈静女士,独立董事为:杨朝军先生、武建东先生、陈冬华先生。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为:蒋国健先生(监事长)、汪传斌先生(副监事长、职工代表监事)、匡光政先生、顾国栋先生、邵亮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1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6)、《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16)、《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17)。

  3.2.3股东权益变动

  2019年7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的通知:远东控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16远01EB”、“16远02EB”(债券代码:137008、137009)持有人于2019年7月16日换股8,934.91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本次权益变动后,远东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6,43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4)。截至报告期末,远东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4,71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0%。

  3.2.4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2019年7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3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8)、《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预案(四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公告编号:临2019-110)、《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1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32)。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39)。

  3.2.5与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家公司”)、苏金河的诉讼

  2019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因与通家公司的买卖合同履约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判令通家公司向远东福斯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诉讼请求。2019年8月,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赣民初2号],对案件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通家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远东福斯特货款11,452.25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以2,49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以17,602,481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以3,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2、被告苏金河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通家公司所欠债务中的6,692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苏金河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通家公司追偿;

  4、驳回远东福斯特的其他诉讼请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14)。

  3.2.6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聘任蒋华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郎华先生为公司总裁兼首席投资官、陈静女士为公司首席运营官、刘凯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甘兴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0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16)。

  3.2.7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2019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9年半年度公司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43.53万元,核销资产2,846.49万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27.90万元,对2019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6,915.6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处理2019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2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137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0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承志、蒋华君、蒋锡培、张希兰、郎华、陈静、杨朝军、武建东、陈冬华)。会议由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39)。

  关联董事蒋承志先生、蒋华君先生、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郎华先生、陈静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13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蒋国健、汪传斌、顾国栋、匡光政、邵亮)。会议由监事长蒋国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39)。

  关联监事蒋国健先生、顾国栋先生、匡光政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139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9日、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6月16日、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17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8年9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8年10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569号)。

  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69号)。2019年1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5),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19年9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69号)。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情况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经综合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此次终止并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方形)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其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的转让款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完毕,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情况变化,并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智慧能源 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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