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2019年09月10日 06:0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9-055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9月6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8.20万股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授予日:2019年8月22日

  2、授予数量:78.20万股

  3、授予人数:26人

  4、授予价格:25.67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原激励对象中,孙巍、万杰、贾希志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此次激励计划,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29人变更为26人,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量由97.20万股调整为78.20万股。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不包含自愿锁定)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4)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在2019年-2021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并剔除当年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制度《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才能全部或部分解锁其当期限制性股票。否则,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

  (5)激励对象关于各期解除限售后延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如满足本激励计划各期解除限售条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激励对象自愿承诺将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分别延长锁定至各限售期满后60个月,即在各限售期满后的60个月内,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通过本次股权激励所获授的相应各期解锁的本公司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49号),经其审验,截至2019年8月27日,公司已收到2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20,080,196.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782,000.00元,资本公积19,298,196.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78.20万股,公司于2019年 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于 2019 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由98,245,670股增加至99,027,670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朱付云女士在本次授予前直接持有及通过南京瑞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4429.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45.09%。本次授予完成后,朱付云女士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44.7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司将股票市价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之间的差值确认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8月22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预计2019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注: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9-056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亿嘉和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付云女士因其他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姜杰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朱付云、董事兰新力、独立董事武常岐、独立董事黄建伟、独立董事袁天荣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少劼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卢君、严宝祥、王新建及财务总监王立杰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金锐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限制性股票 亿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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