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快递末端配送现有格局或将改变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快递末端配送现有格局或将改变
2019年07月20日 14:05 新华08网

原标题:《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快递末端配送现有格局或将改变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新华财经上海7月20日电(记者 杨有宗)19日,国家邮政局发布消息,国家邮政局通过《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设置要求,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为实名收寄以及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智能快件箱使用要求,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建立管理制度,明确收寄验视、实名收寄、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事项,并规定了运营企业、使用企业不得通过智能快件箱接收交寄物品和投递快件的具体情形。专家表示,此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行业行为,未来将形成快递员上门+智能快件箱+服务站三种模式共存共生的格局。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份,全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70.7亿件,同比增长24.8%。“去年平均一天送快递200件,今年涨到250件,不用快件箱根本送不过来。”上海快递员余勇说,如今他每月送快递7500件,有近3500件是投快件箱的。对于他来说,送件量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

青岛一家快递网点负责人迟梁告诉记者,快递员送一个件,平均收入是1块2。如果用快件箱,根据包裹大小不等,快递员每个要掏3到5毛钱。“我们曾经做过实验,如果不打招呼直接放入快件箱,一个上午就可以投递120件到130件,而如果每个包裹都送件上门,只能投递70件到80件。折算下来,还是用快件箱更合算。”迟梁说。

智能快件箱以其时间配置灵活、时效性高、私密性强等特点,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城市快递末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涉及的寄递流程较为复杂、操作环节较多、相关企业责任划分不清晰、收投服务不规范、用户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共35条,主要内容是:

一是包容相关企业共同发展。《办法》根据企业从事的服务环节,将提供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企业细化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要求运营企业和使用企业具备与快件收寄、投递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规定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二是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了收件人的相关权利,以及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的相关义务。要求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

三是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办法》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设置要求,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为实名收寄以及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智能快件箱使用要求,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建立管理制度,明确收寄验视、实名收寄、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事项,并规定了运营企业、使用企业不得通过智能快件箱接收交寄物品和投递快件的具体情形。

四是保障智能快件箱寄递安全。《办法》紧密衔接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明确了企业在监控设备安装、寄件人身份查验、物品信息登记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细化了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对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

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18年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主要企业投入智能快件箱27.2万组,箱递率达到8.6%,比上年提升1.6个百分点。国家邮政局表示,2019年继续推广智能投递设施,推动箱递率提升到10%。这意味着,今年消费者每收到十件快递,会有一件是通过快件箱完成投递的。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建设的加强,未来在快递“最后100米”服务领域,将形成快递员上门+智能快件箱+服务站三种模式共存共生的格局,给用户带来更多选择和体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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