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3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车成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玉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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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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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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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112,624,475.49元,同比增长126.95%,主要是合并范围新增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和Granite Capital S.A.所致;
2、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549,031.69元,同比下降24.45%,主要是受化工行业影响,部分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3、报告期内,实现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656,637.83元,同比下降72.43%,主要是Granite Capital S.A.从事境外贸易,回款期较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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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12.00元/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等事项,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择机开展股份回购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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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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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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