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5日 02:40 中国证券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 年12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9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议案》,决议如下: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通”) 所租厂房(深圳高发科技园2号)所在园区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相关旧改工作已启动,为满足恒宝通日常生产经营场所需要,同时推进实施恒宝通做大做强规划,同意恒宝通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有关情况概要如下:

  一、项目名称:恒宝通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

  二、建设单位: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

  1、厂房: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第24栋(共8层总面积10,678平方米)

  2、员工宿舍: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员工宿舍4层(总面积3,00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期

  整体搬迁时间2019年12月底完成,其中:

  1、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第24栋:装修期6个月

  2、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员工宿舍4层:装修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751.72万元,其中:购置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第24栋和员工宿舍投资合计9,370.70万元(含交易税),装修费用预算1,231.02万元,生产线拆装搬运预算50万元,不可预见费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恒宝通自筹6,251.72万元,银行贷款4,500万元。

  六、效益分析

  根据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报期、盈亏平衡点等经济指标分析,按2019-2025年七年期计算,年平均总投资收益率为18.95%,年平均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0.41%,项目投资财务税前内部收益率为13.58%,静态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前为6.86年,项目盈亏平衡点为83.22%,上述指标表明,项目财务评价均高于基准指标,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财务评价可行。 

  项目实施后,恒宝通厂房面积和产能将得到50%的提升,销售规模提高可适当摊薄单位产品制造成本。同时,恒宝通将改变无自有厂房不动产局面,整体实力与形象也将得到提升,为企业后续做大做强奠定基础。因此,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未来发展来说,均是有益的。

  本次控股子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外迁,以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其有利于本公司推进光电子产业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 年12月29日发出通知,2019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议案》。决议如下: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场所需要,同时推进实施公司光电子产业做大做强规划,公司同意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计划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751.72万元,资金来源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筹6,251.72万元,银行贷款4,50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外迁,以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符合子公司实际需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其有利于本公司推进光电子产业发展战略。项目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宝通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10,751.72万元,其中恒宝通自筹6,251.72万元,银行贷款4,500万元。

  ●项目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但需恒宝通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本次子公司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概述

  1、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通”)拟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751.72万元,整体搬迁时间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完成。

  2、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议案》,同意恒宝通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3、本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恒宝通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4、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鉴于恒宝通目前所租厂房(深圳高发科技园2号)所在园区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相关旧改工作已启动,为满足恒宝通日常生产经营场所需要,同时推进实施恒宝通做大做强规划,恒宝通拟实施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恒宝通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

  2、建设单位: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

  (1)厂房: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第24栋(共8层总面积10,678平方米)

  (2)员工宿舍: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员工宿舍4层(总面积3,000平方米)

  4、项目建设期

  整体搬迁时间2019年12月底完成,其中:

  (1)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第24栋:装修期6个月

  (2)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员工宿舍4层:装修期3个月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751.72万元,其中:购置东莞常平珠宝文化产业园二期第24栋和员工宿舍投资合计9,370.70万元(含交易税),装修费用预算1,231.02万元,生产线拆装搬运预算50万元,不可预见费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恒宝通自筹6,251.72万元,银行贷款4,500万元。

  6、效益分析

  根据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报期、盈亏平衡点等经济指标分析,按2019-2025年七年期计算,年平均总投资收益率为18.95%,年平均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0.41%,项目投资财务税前内部收益率为13.58%,静态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前为6.86年,项目盈亏平衡点为83.22%,上述指标表明,项目财务评价均高于基准指标,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财务评价可行。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1)项目实施后,恒宝通厂房面积和产能将得到50%的提升,销售规模提高可适当摊薄单位产品制造成本。同时,恒宝通将改变无自有厂房不动产局面,整体实力与形象也将得到提升,为企业后续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2)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升恒宝通实力,有利于推进光电子产业发展战略,对恒宝通的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

  2、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外迁,以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资金筹措采取企业自筹及银行借款方式解决,不会对恒宝通及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子公司投资行为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该项目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恒宝通股东会通过。恒宝通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尚未与相关方签订相应协议,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外迁,以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符合子公司实际需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其有利于公司推进光电子产业发展战略。项目决策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深圳恒宝通生产制造基地外迁及相应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项目建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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