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8年12月28日 03:31 中国证券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同意对年初审议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年初预计的9,528万元调整增加478.2万元,调整为10,006.2万元。

  6名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朱松青先生、王晓北先生、常学武先生、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要调整的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常学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绿化服务;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日用化学品、酒店用品、办公用品、绿化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受委托代收本园区企业水电费;水电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会务服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098.87万元,净资产557.44万元,营业收入1,256.16万元,净利润-0.17万元。

  2、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钢高新技术产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宋世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收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9,996.52万元,净资产9,073.87万元,营业收入1,492.47万元,净利润158.43万元。

  3、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书香路南段95号(高端装备产业园)

  注册资本:4,4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激光仪器(医疗器械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和代理负责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4,704.14万元,净资产4,197.62万元,营业收入111.37万元,净利润-201.87万元。

  4、武汉金镭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4栋102号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6月5日

  法定代表人:沈光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控制板卡、软件、电脑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9.14万元,净资产28.6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3万元。

  5、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1幢2楼A区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魏永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637.23万元,净资产387.83万元,营业收入268.49万元,净利润65.45万元。

  6、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大学科技园

  注册资本:43,005.6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8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新访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通信、电子、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电子标签、智能卡、磁条卡、刮刮卡及其相关设备等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不含金融储值类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承接社会公共安全工程;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防伪票证的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24,982.33万元,净资产126,849.9万元,营业收入162,441.05万元,净利润7,608.97万元。

  7、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工业区兴贤路1368号三幢一楼A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3月4日

  法定代表人:王颖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高性能激光电子器件设备,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187.74万元,净资产1,727.42万元,营业收入159.41万元,净利润-141.22万元。

  8、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

  注册资本:17,279.1187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吉红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数控系统、机电一体化、电子、计算机、激光、通信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机械及静电喷塑加工;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24,097.89万元,净资产108,316.42万元,营业收入47,022.73万元,净利润-5,913.85万元。

  9、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产业园正源光子产业园内2幢1层1-5号

  注册资本:23,775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半导体激光器和探测器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3,076.4万元,净资产11,982.84万元,营业收入929.38万元,净利润-1,202.53万元。

  10、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正源光子产业园1层1-2室02

  注册资本:2,308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光器件、光模块、网络设备、软件以及通信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批发零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227.44万元,净资产1,049.11万元,营业收入506.64万元,净利润-8.92万元。

  11、鞍山华科大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196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4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王晓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产品技术研发、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安装、调试、维护;技术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689.61万元,净资产102.89万元,营业收入15.93万元,净利润-50.83万元。

  1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又称“武汉协和医院”),始建于1866年,系国家卫计委直属(管)大型综合性医院。建院150年来,医院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多学科综合优势强大享誉海内外,系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为湖北省急救中心、湖北省远程医学中心、湖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荣誉。2015年,医院再度通过国家三甲医院复审。

  1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同济医院1900年由德国医师埃里希.宝隆创建于上海。1955年迁至武汉。经过11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如今已成为学科门类齐全、英才名医荟萃、师资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诊疗设备先进、科研实力强大、管理方法科学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创新型现代化医院,其综合实力居国内医院前列。

  14、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关系

  1、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公司董事常学武先生亦为华科物业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2、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

  3、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

  4、武汉金镭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

  5、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副总裁刘含树先生亦为东湖华科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6、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7、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

  8、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9、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亦为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10、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亦为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11、鞍山华科大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公司董事王晓北先生亦为鞍山华科大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1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华中科技大学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1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华中科技大学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14、华中科技大学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预计减少与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科物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工图像”)、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工激光”)、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正源”)与华科物业服务范围发生变化,年初对华科物业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减少关联交易金额69万元。

  2、预计减少与武汉金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镭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对金镭科技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激光对金镭科技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金镭科技采购货物额度减少42万元。

  3、预计减少与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纽敦光电”)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对纽敦光电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激光对纽敦光电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纽敦光电采购货物额度减少50万元。

  4、预计减少与华中科技大学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中科技大学制作DID大版项目取消,年初华工图像对华中科技大学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图像2018年度向华中科技大学委托研发金额减少25万元。

  5、预计增加与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武钢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对武钢华工激光业务需求变化,预计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武钢华工激光采购货物额度增加16万元。

  6、预计增加与鞍山华科大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鞍山激光”)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对鞍山激光业务需求变化,预计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鞍山激光采购货物额度增加1万元。

  7、预计减少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中数控”)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法利莱”)对华中数控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法利莱对华中数控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法利莱2018年度向华中数控采购货物额度减少10万元。

  8、预计增加与华中科技大学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中科技大学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激光对华中科技大学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保守。为满足客户需求,预计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华中科技大学销售货物额度增加23万元。

  9、预计减少与武钢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额度。因武钢华工激光对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工国际”)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国际对武钢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国际2018年度向武钢华工激光销售货物额度减少100万元。

  10、预计增加与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宝鸡华工激光对华工法利莱和华工激光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法利莱和华工激光对宝鸡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保守。为满足客户需求,预计华工法利莱和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宝鸡华工激光销售货物额度增加106万元。

  11、预计减少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喻信息”)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天喻信息对华工激光和华工图像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激光和华工图像对天喻信息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激光和华工图像2018年度向天喻信息销售货物额度减少79万元。

  12、预计减少与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湖华科”)的关联交易额度。因东湖华科对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投资”)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投资对东湖华科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投资2018年度向东湖华科提供管理咨询金额减少20万元。

  13、预计减少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下称“协和医院”)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协和医院对武汉华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工医疗”)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医疗对协和医院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医疗2018年度向协和医院销售货物额度减少200万元。

  14、预计增加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下称“同济医院”)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同济医院对华工医疗业务需求变化,预计华工医疗2018年度向同济医院销售货物额度增加35万元。

  15、预计增加与华中数控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中数控对华工激光业务需求变化,预计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华中数控销售货物额度增加3.7万元。

  16、预计减少与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纳多德”)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纳多德客户开拓进展较慢,年初华工正源对纳多德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华工正源2018年度向纳多德销售货物额度减少980万元。

  17、预计减少与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激光医疗”)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2018年3月华工投资已出售华工激光医疗的全部股权,华工激光医疗不再租用华工激光房屋,年初华工激光对华工激光医疗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高,预计减少关联交易金额28.5万元。

  18、预计增加与武钢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额度。因武钢华工激光房屋租赁需求变化,年初华工激光对武钢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保守。为满足客户需求,预计华工激光2018年度向武钢华工激光提供的房屋租赁服务金额增加50万元。

  19、预计增加与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下称“云岭光电”)的关联交易额度。因云岭光电通过华工国际采购的进口设备及材料需求增长,以及华工正源对云岭光电业务需求变化,年初华工国际、华工正源对云岭光电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保守。预计华工正源2018年度向云岭光电采购货物额度增加300万元,华工国际向云岭光电销售货物增加1650万元,华工正源向云岭光电提供房屋租赁及水电服务金额减少103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价格、国家定价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分商品按协议价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市场公允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本次调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78.2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1,980.17万元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先生、金明伟先生、乐瑞女士对本次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和历次公告等相关文件,保荐机构认为:调整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基于公司经营所需而产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程序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16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向6名特定投资者(13个产品)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4,386,07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7,299,9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7,09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4,416.5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25,147.70万元(含利息收入1,543.79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对象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合理预算、测试和安排,起草具体理财方案,呈报华工科技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执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资金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及授权

  投资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负责审批。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5、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

  6、资金来源及预计占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7、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三、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为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5、公司审计部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华工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有效管理汇率和利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对华工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在2018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工科技投资公司购买国家科技部、湖北省科技厅持有东湖华科基金全部份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231万元购买国家科技部、湖北省引导基金持有的东湖华科基金全部份额。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持东湖华科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2。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年初预计的9,528万元调整为10,006.2万元,共调整增加478.2万元。关联董事马新强、朱松青、王晓北、常学武、刘含树、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3。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相关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5。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附件。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会议一并审议通过了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8-56。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在2018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年初预计的9528万元调整为10,006.2万元,共调整增加47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3。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5。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附件。

  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会议一并审议通过了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8-56。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东湖华科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 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工科技投资公司购买国家科技部、湖北省引导基金持有东湖华科基金全部份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投资”),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华工投资与科技部、省引导基金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以自有资金5,231万元,其中 3,213万元受让科技部持有的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东湖华科基金”或“基金”)全部份额17.44%;2,000万元受让省引导基金持有的东湖华科基金全部份额10.86%。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1,980.17万元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管理实施。

  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湖北省政府于2008年设立的第一支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是引导基金名义出资人代表和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东湖华科基金是由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于2014年12月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设立规模为1.8423亿元,其中,可投资金1.61亿元。基金出资方包含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武汉市战略新兴基金三级引导基金及部分社会资本。基金由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根据华工投资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约定,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作为引导基金参股本金退出的承诺回购人。以合伙企业完成约定投资为前提,在引导基金参股出资6年内,如管理中心要求,承诺回购人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一次性按照下述价格购买价值3,213万元、2,000万元的引导基金股权,引导基金前4年内的退出价格按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计算;第5、6年的退出价格按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本金)及从第5年起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科技部首次对东湖华科基金出资3,213万元(股权比例为17.44%)将于2019年4月21日满四年,省引导基金首次对东湖华科基金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86%)将于2019年3月13日满四年。

  东湖华科基金投出项目共计 17个,完成了全部投资计划,基金的运行策略为保留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及时清理可能存在风险的项目。

  目前,除持有计划保留的7个项目之外(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71%、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股6.88%、武汉优炜星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86%、湖北迈睿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6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4%、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持股1.74%、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44%),其他10个项目均启动退出程序,其中已完全退出项目有7个。

  四、该项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增持基金份额履行了与科技部、省引导基金的协议约定;同时,东湖华科基金运营情况良好,增持基金份额可为华工投资带来可观的收益。

  华工投资对东湖华科基金的股权受让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本项投资完成后,华工投资在基金中持有约为39%的基金份额,未来将按《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取得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基金留存项目长光华芯、华日精密激光和江苏多维,与华工科技的激光和传感器产业板块存在良好的战略协同关系,华工投资进一步增持基金份额,有利于与相关公司保持紧密互动。同时,东湖华科基金是华工科技在智能制造方向,尤其是光电产业等新兴领域,进行的一次较为成功的投资探索。本次股权受让增持基金权益,有利于华工科技继续深入探究相关产业方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进一步扩展对所投项目的话语权,从而为华工科技延伸产业链增加了选择机会。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9。

  近日,公司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已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不需要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都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财务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4;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5;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30。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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