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8年12月28日 03:31 中国证券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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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6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止。开放期为首次办理申购业务当月及之后每月5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间。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当月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12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止。以此类推。

  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投资者可在每月的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本次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根据本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本次赎回业务仅针对开放期为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7月11日申购所得的份额。

  对于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或本次未赎回的份额,运作期为申购确认日或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2019年7月4日,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或本次未赎回的份额可在2019年7月5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开放期内可以提交赎回申请,具体开放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对于认购或非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第一个运作期为基金成立日或申购确认日起至6个月后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具体开放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在申购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赎回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M为申购金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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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含直销柜台与网上交易平台)。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通过场内进行销售。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申购开放日与赎回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内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本次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根据本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本次赎回业务仅针对开放期为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7月11日申购所得的份额。

  对于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或本次未赎回的份额,运作期为申购确认日或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2019年7月4日,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或本次未赎回的份额可在2019年7月5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开放期内可以提交赎回申请,具体开放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对于认购或非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第一个运作期为基金成立日或申购确认日起至6个月后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具体开放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集中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运作期的具体时间安排届时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在不改变本基金运作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某一个或多个运作期的确定方法以及集中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安排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此调整涉及的基金合同的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5)每月开放期前,基金管理人将连续三个工作日发布开放期的申购、赎回安排以及赎回规则。敬请投资者留意。

  (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7)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及基金组合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农业银行基金及基金组合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以下简称“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规则:

  活动期内,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7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7)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规则:

  活动期内,通过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投资者,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活动期内签约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投资者,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即定投(或智能定投)签约后且成功扣款一次,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基金组合购买费率优惠规则:

  通过个人网银购买基金组合产品的投资者,其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4、各基金费率及优惠以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农业银行代销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农业银行开通定投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二、费率优惠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具体时间以农业银行页面公示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公司旗下在农业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以及加入农业银行基金组合并已开通定投申购业务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含定投申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基金组合以农业银行页面公示为准。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农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农业银行的页面公示,亦可咨询农业银行工作人员。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开放期 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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