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高通大战焦灼:高通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迎接美德一大波诉讼结果
全球芯片巨头高通和其最大客户苹果公司最近在中国的一场官司,仍未有明显转机。
虽然福州中院要求要求苹果立即停止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iPhone的侵权行为,但高通方认为,苹果公司并未执行禁令要求的将所涉7款手机下架。
此前,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签收禁令已经生效。但苹果公开表示,将通过法院来寻求所有的法律途径,并称这些专利并不包括该公司安装在所有新款iPhone上的最新操作系统,中国消费者仍可购买所有型号的iPhone产品。
高通一位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独家透露,已于12月12日下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禁令,并等待法院采取下一步行动。
与此同时,高通早先在美国和德国发起的诉讼也即将迎来结果:预计德国法区下周会有大概4-5个案子出结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两个案子,其中一个大约下月中出结果,另一个在明年2月中旬。
他认为,这些诉讼结果中,大概率也会有新的禁令产生。“比如德国下周会出来多个案子的判决结果,我们只要赢一个,不就有禁令了吗”?
高通在全球密集发起诉讼
在高通发起的这些诉讼案件中,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到一起:苹果和高通在德国慕尼黑的有关iPhone和Spotlight搜索的案件于今年9月20日刚刚进行了庭审,预计将于12月20日作出判决。
而ITC的判决似乎也有了转机。今年9月29日,ITC行政法官托马斯·潘德(Thomas B. Pender)就苹果公司与高通公司之前的非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的337调查出具了初步决定。该法官虽然在初步决定中认为苹果产品侵权了高通公司的一项美国专利权(U.S.9,535,490),但基于公共利益因素考虑,建议ITC不就苹果产品签发禁令,也即不禁止部分iPhone手机进口美国。但本月12日,ITC表示将复审该项裁决,并于2月19日公布最终决定。根据以往统计,ITC的判决获得上诉法院维持的概率很高。一般情况下,若在初步决定签发一个半月内ITC不进行审查,便将成为ITC的最终决定。
这只是高通整体诉讼战略的一部分。该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高通对苹果在全球发起诉讼仅有美国、德国和中国。最早在美国,之后德国,每个国家发起了约10个诉讼。在美国ITC网站上,每个案子的节点都会公开;德国法院则是直接通知律师,没有专门公开信息来源。
其中在德国,有8个以上的案子,分别在慕尼黑和曼海姆两个城市的两个法院,各发起4个。“这是最正常的打法,因为每个法院的专利法官数量都有限,也与案件审理周期有关。”他说。
去年9月底,高通陆续在北京、广州、南京、青岛、福州五个城市布局,发起了23个(原本24个,撤诉一个)针对苹果公司的诉讼,这个数量几乎相当于美国和德国案件的总和。
多位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种密集发起的战略非常典型,除了因为符合一些法区的要求,也是给对手施压的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逼迫一方和解。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永波律师就认为,一个专利算一个权利基础,四个专利可以发起四个诉讼,多管齐下,哪怕其中三个专利被判无效,至少有一个能成功触发禁令。
法官面临艰难选择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高通和苹果的专利大战是典型的商业利益之争,让人联想起苹果和三星跨越7年的拉锯式诉讼大战,2018年6月26日,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庭公布的法律文书显示,这两家手机制造商才就专利诉讼达成和解。
但苹果和高通的诉讼特殊之处在于,这场大战让多位法官面临艰难的选择:签署禁令意味着可能将高通的潜在竞争者英特尔排除出芯片市场,进一步加剧行业垄断;不签署禁令,苹果又确实被认定侵犯了高通的知识产权。
双方矛盾已经摆到台面上。苹果不满高通收取专利模式不合理,费用过高,希望支付较低金额的许可费,而前述高通负责人士则第一财经记者称,不能给苹果降低许可费率,因为不能比中国国内(其他)公司的条件更好,如果给予苹果更多优惠,则违反中国的反垄断法。
2015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展开了反垄断调查,国内手机厂商批评高通收取了不合理过高的专利费(根据整机价格收取专利费),最终向高通开出了近10亿美元的罚单,随后,高通公开发布简要版整改措施,降低了专利费标准,并作出了一定程度的商业模式改变。之后两年和几乎所有的中国手机厂商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
这也是官司的导火索之一。双方的官司最早发生在2017年1月,苹果在美国圣地亚哥联邦法院起诉了高通,称高通从iPhone的销售额中抽取份额作为专利授权费的做法是违法的,要求退回近10亿美元的专利授权费,而高通否认指控,反诉苹果欠其70亿美元专利使用费。随后,苹果分别在美、英、日等地起诉高通垄断,高通则在美、德、中起诉苹果侵犯专利权、窃取商业秘密并要求禁止iPhone销售予以回应。
面对现在在中国的局面,前述高通负责人说,法院的反馈是,上周三寄给苹果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律所(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的三份裁决都被拒绝接收,仅有北京苹果福州公司的代理律所(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接收了裁决书。“投递了一个星期,每天去送达,EMS最后没办法,只能退回给法院,法院已经再次发起送达。”他说。
责编:刘展超
(本文来自于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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