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峰:科创企业还没销售就先交税 应调整税收节点

刘庆峰:科创企业还没销售就先交税 应调整税收节点
2019年03月07日 10:1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3月7日,科大讯飞在3月6日举办了AI新品媒体品鉴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应该调整企业交税节点,避免出现科创企业未销售先交税的情况,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而在民企权益司法保护方面,希望能够将政策在基层执行层面做好落实。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在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方面,刘庆峰认为除了降低税率之外,调整纳税节点也有利于企业的创新。

  刘庆峰提到,人工智能企业的很多合同是应用系统的合同,在与业务单位签完合同之后,还有安装部署和实施的进度。按照财务会计准则,是需要按照工程的进度来确认当期收入的。而客户付款不是按照工程进度严格对应,可能会先付一笔预付款,最后验收之后再付尾款。但是提供人工智能服务的企业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就要按照这个工作完成进度来确认收入。

  “只要确认收入,马上就要交税。使得很多的科技创业企业在做新的应用探索的时候,还没有获得商业上的现金销售,就要先交税,使得企业的资金出现非常大的困难”。

  对此,刘庆峰在此次两会上提出了调整纳税节点的五项建议:一、允许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税前一次性列支并加计扣除,与此同时,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研发费用开支范围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开支范围标准。二、软件产品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应该随增值税一并退还。

  三、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财政补贴,由“不征税收入”调整为“免税收入”。四、将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的成本费用允许税前列支。五、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时,将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由“解禁日股票市价”调整为“员工实际出售日市价”,并将纳税的时间节点由“解禁日”调整为“实际出售日”。

  除了减轻税负之外,3月6日下午,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记者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提到,“发展民营经济要靠政策,更要靠法治。我也听到有些民营企业反映,他们说我们所要求的其实并不是什么额外的优惠、特殊的照顾,更不是吃偏饭。我们要的是平等发展的条件、公平竞争的环境。”

  作为民营企业家刘庆峰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表示,在现阶段,政府在一些方面都做了很好的安排和导向,比如如何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如何在做必要调查时,不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等方面。

  “现在最重要的是两件事情:一是如何把最高检、最高法、中央政法委和全国人大制定的很多相关的政策,从最高层落到最基层的执法部门”,刘庆峰认为,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候基层执法会让政策落实不到位。

  “第二就是民营企业的维权是非常艰难的”。刘庆峰举例,国有企业只要发现了贪污腐败的线索和痕迹,马上就可以去立案侦查。但是民营企业中如果出现腐败,到公安去报案,受理过程会非常困难,因为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刘庆峰提到,他也在提相关的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去维权。

  (新浪财经  梁超)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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