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原因:自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及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致使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最终2023年度现金分配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的公告为准)。
● 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变,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140,149,408.00元(含税)调整为139,044,388.00元(含税)。
● 调整后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2023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56,059,763股调整为55,617,755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调整前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3,759,98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506,364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104,2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149,408.00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3,759,98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506,364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104,2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56,059,76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9,819,74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调整原因
(一)因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105,02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611,38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208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为2024年6月19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43,759,980股变更为142,655,7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依据上述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变动及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调整后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42,655,77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3,611,384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39,044,3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9,044,388.00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42,655,77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3,611,384股,合计转增55,617,75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8,273,527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具体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以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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