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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