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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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3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壹建先生、刘勇先生、李晓娟女士、林兆雄先生、李进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征得本人同意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薇薇女士、江百灵先生、毕亚林先生、李洪海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陈宏辉先生、欧永良先生、陈胜群先生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推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陈宏辉先生、欧永良先生、陈胜群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诚挚感谢。陈宏辉先生、欧永良先生、陈胜群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苏薇薇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2025年1月24日)为止;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与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经营层契约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壹建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国药山西、国控内蒙等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1993年7月起在三九企业集团任职,先后担任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三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6月起在复星医药集团任职,先后担任上海复星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4年至2015年末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亦兼任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曜金(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2019年5月兼任国药一致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起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1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壹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壹建先生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除此以外,吴壹建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壹建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勇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主任药师、执业药师,于2003年1月加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11月起担任国药控股执行董事、总裁,自2018年1月起担任国药控股党委副书记。刘先生拥有逾27年工作经验,其中逾23年为药品及保健品行业的管理经验。刘先生为主管药师、执业药师。刘先生自1992年7月至1999年7月在上海医药站任职,并自1999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市场部副经理、上海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先生自2003年4月至2009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自2009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副总裁,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董事会秘书,自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控股总法律顾问。目前亦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曜金(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2017年1月起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勇先生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除此以外,刘勇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勇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晓娟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4月至2005年2月历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及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部副部长;2005年2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审计监察办公室主任、审计部经理;自2010年8月至2021年2月任职于国药集团,曾历任投资管理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曾兼任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21年3月起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晓娟女士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除此以外,李晓娟女士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晓娟女士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兆雄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国药一致董事、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3年9月在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工作,先后任药品部副经理、经理、药品公司经理,2003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起任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兆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兆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林兆雄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兆雄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进雄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主管药师。本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1年,先后任山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采购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至2023年,先后任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进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进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李进雄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进雄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薇薇女士,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药学博士,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1987年7月至2000年4月在广东药学院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科技处长,2000年5月至今任中山大学二级教授。苏薇薇女士多年来致力于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已获化学一类新药临床批件2个,中药五类新药临床批件1个,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102项。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苏薇薇女士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百灵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现任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百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江百灵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毕亚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党派人士,管理学博士。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协委员。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兼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外部董事,兼任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亚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毕亚林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洪海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在职),曾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领域高级专家,现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洪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李洪海先生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3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文德镛先生、卢海青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拥有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0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德镛先生,1971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曾任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公司总经理、重庆药友制药副总裁、总裁;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复星医药副总裁、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复星医药高级副总裁;2022年1月至4月任复星医药联席总裁;2022年4月至5月任复星医药总裁。2017年9月起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7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文德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文德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文德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

  文德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海青女士,1974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国药控股职工监事。卢女士于2012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卢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行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非执行会员。卢女士拥有约29年工作经验,其中2000年2月至2006年6月间均为审计方面工作经验,曾历任广西桂鑫诚会计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华东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广西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康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及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卢女士自2006年7月至2022年3月历任国药控股审计部审计经理、副部长,自2022年4月起担任国药控股审计中心副总经理,自2020年9月起担任国药控股职工监事。卢女士现时亦兼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公司监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目前,卢海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卢海青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海青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

  卢海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3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5日0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日(星期一)。B股股东应在2024年6月2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需要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提案2至提案4,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本次换届选举涉及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4人)及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3-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6楼)。

  4.会议联系电话:0755-25875222;邮箱:gyyz0028@sinopharm.com、gyyzinvestor@sinopharm.com;传真:0755-25195435。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8

  2、投票简称:一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4年7月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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