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4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10,617,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3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0,590,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3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7,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61%;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发及处置储备土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9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候选人孙鹤鸣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1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巍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股。
1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伟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股。
1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国平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股。
1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衡翔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股。
1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商海彬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股。
候选人王巍、周伟、杨国平、周衡翔、商海彬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12.01独立董事候选人 方忠宏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股。
12.02独立董事候选人 叶邦银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股。
12.03独立董事候选人 仇向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590,65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股。
候选人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虞玮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4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4年6月19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191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巍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巍
委员: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杨国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邦银
委员:仇向洋、商海彬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方忠宏
委员:仇向洋、叶邦银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仇向洋
委员:方忠宏、叶邦银、王巍、杨国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周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孙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徐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童乃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彬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
上述高管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王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5-86383650、86383611
传 真:025-86383600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信箱:securities@nj-public.com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简历
王巍:男,1983年生,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研究生。曾任南京市城建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南京城市更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织负责人(筹)。现任南京城市更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伟:男,1980年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研究生。曾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
孙彬:男,198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曾任公司汽车服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公司纪委副书记兼任审计部部长、监督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资发展部部长、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徐宁:男,198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证券事务代表,本公司的士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童乃文:男,1979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安徽合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云南省投资集团子公司云南省林业投资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战略投资部副部长,云南省投资集团外派参股企业昆明红塔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投资集团总部金融部管理人员(其间挂职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金融三处任“上市培训培育科科长”),云南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溧水高新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琴:女,1977年生,本科。曾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王琴女士于200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王巍先生在南京城市更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他人员均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48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6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基于2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拟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1,570股、111名激励对象(不含2名因组织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125,178股,共计1,306,74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8,006,934股减至576,700,18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8,006,934元减至576,700,18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人:王琴、芦钰
5、联系电话:025一86383611、025一86383615
6、电子邮箱:securities@nj-public.com
7、邮政编码:210019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5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4年6月19日,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191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昌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昌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个人简历:
陈昌林:男,196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市水泥制管厂党支部书记,南京两华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南京市煤气总公司总经理,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调研员、监事会主席。
陈昌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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