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9.83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20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4月26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11,664,37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1,287,942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410,376,428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0,584,745.62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83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411,664,37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287,942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股数为410,376,428股;公司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172元/股(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10,376,428×0.172)/411,664,370≈0.1714618(元/股)
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0.1714618)÷(1+0)≈19.8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高于4,000万元,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9.83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00.86万股至201.71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2450%至0.49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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