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65 公司简称:埃夫特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现盈利。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832.72万元。
公司未来盈利的前提是公司实现高成长。中国机器人行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期,公司为保持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投入较多研发费用,推动机器人产品系列化平台化,核心零部件自主化,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增加市场推广、渠道建设、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国内外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的投入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如果公司产品竞争力无法持续提升,或公司经营规模效应无法充分体现,则可能导致未来一段时间仍无法实现盈利;如果公司由于经营策略失误、核心竞争力下降等因素,未来成长性不及预期,或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无法实现盈利的时间将延长,从而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财务状况、团队稳定和人才引进,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为77,010.63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30,563.95万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如果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实现盈利,或盈利无法覆盖累计未弥补亏损,则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尚未盈利风险、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宏观环境风险及其他重大风险等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睿博投资持有公司4,592.2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1%,其中4,541.505万股为限售股,50.7万股为转融通出借股数。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50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2,896.22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如存在合计值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及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1,823.58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对除存货、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及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算,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1,072.6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896.2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51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8号文)《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3.7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44.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447.5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523.0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038.23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704.3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468.99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5100),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5760830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157456),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07029200106776)。2021年7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3900127910520)。
2022年6月本公司与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为金桥支行下属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7379);本公司与希美埃(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为金桥支行下属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7361)。
2023年3月本公司与赣州赣享未来家居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10200129000219877)。
相关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账号498040100200126852是账号498040100100157456衍生的通知存款户。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以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447.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097.3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5,658.72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438.6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实际使用人民币3,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希美埃(芜湖)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赣州赣享未来家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或经内部决议修改后披露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计划使用募投资金的投入金额。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52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文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埃夫特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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