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暂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39,291,296股(公司总股本8,726,556,821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87,265,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一)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分化特征突出,不同经济体、不同行业呈现“冷热不均”态势。国内经济运行在经历了年初的脉冲式回升后进入平台期,在经济恢复好转、政策效应持续释放、上年同期基数较低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行业发展利好因素增多,但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依然面临较大压力。1-6月份,中国重卡行业销量为48.8万辆,同比增长29%;工程机械行业销量为37.9万台(其中柴油叉车18.8万台),同比下滑12%;农业装备行业销量为22.7万辆,同比下滑17.4%。

  报告期内,公司各细分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各产品市场地位继续保持领先。发动机销售36.7万台,同比增长29%,其中500马力以上国内重卡发动机市场占有率达到31.7%,同比提高19.7个百分点,盈利能力大幅增强;出口销量3.9万台,同比增长52%;变速箱销售42.5万台,同比增长33%;出口销量2.2万台,同比增长93%;车桥销售36.1万根,同比增长31%。战略高端产品继续发力,大缸径发动机实现收入人民币17.1亿元,同比增长77%,高端液压实现国内收入人民币5.0亿元,同比增长46%。商用车业务上半年累计销售重型卡车6.1万辆,同比增长58%;出口销量2.6万辆,同比增长97%;其中天然气产品累计销量突破1万辆,同比增长241%,市场份额再提升2.8%。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雷沃”)大马力智能拖拉机、大喂入量谷物收获机械、复式播种机继续走俏市场,销量保持全国领先。智能物流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6亿欧元,同比增长2%。工业车辆和服务业务利润收入显著提高,经营业绩远超预期。

  1、动力系统业务

  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建立针对各细分市场的产品研发体系,提升全流程研发能力,更全面、更快速地满足客户需求。轻型动力产品动力性、可靠性及经济性全面提升,持续强化产品竞争力,赢得市场良好口碑。大马力高端产品不断发力,WP14H、WP14T、WP15H、WP15T、WP15NG等产品在干线物流、绿通冷链、快递快运、港口运输、危化品运输等市场树立了行业新标杆,成为客户首选动力。高端大缸径发动机在数据中心、矿用应急电源、矿卡等高端市场,配套量节节攀升,成为企业新的增长点,产品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动力总成差异化优势显著,核心竞争力不断凸显。新一代高热效率动力总成产品高可靠性和高传动效率优势明显,持续引领中国大马力重卡节能新时代。重磅发布WP7H挖掘机液压动力总成、WP15H挖掘机液压动力总成,动力强劲、可靠性高,成为广大用户的“掘”佳利器。WP17T发动机+林德液压动力总成首次批量配套80吨级挖掘机,性能可靠,油耗对比同吨位设备显著降低,成为新一代矿山王者。大马力智能CVT拖拉机批量投放市场,快速建立起高端农业装备的核心竞争优势,有力推动我国农业机械行业转型升级。

  2、商用车业务

  公司围绕整车整机龙头带动战略,加速产业链结构升级,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持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业务结构,产品销量实现大幅增长,市场增长率连续多月第一,上半年累计销售重型卡车6.1万辆,同比增长58%;出口销量2.6万辆,同比增长97%。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提升,重点细分市场强势突破。抢抓天然气重卡升温机遇,上半年陕重汽天然气产品累计销量突破1万辆,同比增长241%,市场份额再提升2.8%,高可靠性、轻量化、大马力、低气耗得到用户认可。工程自卸车持续霸榜,以领先优势稳居行业第一。载货车实现销量与份额双增长突破,销量同比增长107%,市场份额提升2.2个百分点。坚持创新驱动,抢占重卡技术“制高点”。积极推动高端重卡升级,成功发布升级版德龙X6000 17H840大马力高端产品,再次刷新国产重卡马力榜单,引领中国大马力牵引车市场发展。积极推进新能源重卡产业布局,链合行业资源,匹配领先行业的自主电驱、电控技术,实现新疆、四川、黑龙江等地批量交付,填补市场空白,品牌影响力大大提升。

  3、农业装备业务

  2023年以来,国内农机市场出现大幅下滑,面对国三升国四、补贴透支等错综复杂环境,公司聚焦发展智能农机和智慧农业业务,深入研究细分市场,不断推动产品和服务高端化、智能化,充分彰显了发展韧性。各细分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市场地位持续保持领先。上半年,依靠过硬的产品性能,潍柴雷沃大马力智能拖拉机、大喂入量谷物收获机械、复式播种机继续走俏市场,销量保持全国领先。积极发挥行业龙头作用,引领农机装备迈向高端智能化。潍柴雷沃P2404-7V大马力CVT智能拖拉机,实现了最佳动力性和最佳燃油性的完美结合,综合作业效率提升30%,综合燃油消耗降低10%,已批量交付东北、内蒙、新疆等地用户,得到市场广泛好评。12kg/s履带式与18kg/s轮式谷物联合收获机产品完成样机试制,产品性能达到国际水平。围绕现代农业生产和智慧农场建设,实现了全程智能农机、农场管理平台、精准作业等核心技术的集成应用,解决科学种田问题,同时搭建了以全程托管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粮食 生产全过程全场景服务方案。

  4、智能物流业务

  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KION Group AG (“凯傲”)是内部物流领域的全球领先供应商,主要业务包括工业叉车、仓储技术及相关服务和供应链解决方案,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对物流解决方案的设计、建设和完善,帮助工厂、仓库和配送中心不断优化其物资流和信息流。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56亿欧元,同比增长2%。工业车辆和服务业务利润收入显著提高,经营业绩远超预期。

  5、新业态、新能源、新科技

  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构建业务发展新格局,实现新能源业务的规模发展。电动动力总成产品平台全面落地,关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自主研发“平台化高速扁线电机+域控制器”轻卡电驱桥动力总成,高集成、高性价比助力整车实现综合性能最优,整体效率提升5%以上。轻卡、重卡混合动力系统小批量配套,单车最高行驶里程超过13万公里。与比亚迪战略合作,共同建设动力电池研发制造基地,持续强化新能源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发展。燃料电池取得全球领先性突破,引领行业多元能源技术发展。发布全球首款大功率金属支撑商业化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商业化产品,热电联产效率高达92.55%,打造全球最高纪录,为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提供绿色低碳解决方案。氢燃料电池业务持续引领行业发展,装配潍柴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的公交车累计行驶里程超过3000万公里,产品寿命达3万小时。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子公司潍柴雷沃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7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潍柴雷沃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2:00,在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泉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1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15名,其中10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书面委托副董事长张泉先生,董事马旭耀先生、Michael·Macht先生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董事孙少军先生、独立董事赵福全先生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迟德强先生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长谭旭光先生,董事孙少军先生、马旭耀先生、Michael·Macht先生、赵福全先生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举手或口头表决的投票方式,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实施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暂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39,291,296股(公司总股本8,726,556,821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87,265,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液压产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发动机、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相关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向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变速器等相关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九、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向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车桥等相关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销售本体机、气体机配件、提供动能与劳务、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一、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上述议案五至议案十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3: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延磊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王延磊先生,监事王学文先生、赵永昌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到会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投票方式,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实施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39,291,296股(公司总股本8,726,556,821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87,265,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3,387,389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92,682,92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4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9,999,986.4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42,705.9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88,057,280.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218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866.30万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金额为人民币247,357.10万元(不含未置换承兑、信用证金额人民币93,277.13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人民币199,509.2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2,928.16万元(含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50,988.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2,928.16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5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经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及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21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详见2021年5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6,866.3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5月1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5,649.92万元,并于2021年8月完成资金置换。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已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000287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2,928.16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2,928.16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51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2023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未包含公司已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投资款尚未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93,277.13万元。

  注2:本表涉及的募投项目均在建设中,2023年半年度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集团: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亚星客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士特: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汉德车桥: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西港新能源: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西港新能源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潍柴集团

  潍柴集团为持有本公司16.30%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集团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亚星客车

  亚星客车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间接控股62.31%的附属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西港新能源

  西港新能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持股51%的公司,且本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在西港新能源担任董事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西港新能源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上述关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西港新能源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22年,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西港新能源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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