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董秀良先生、张永德先生、申士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海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限为一年,自资金到账之日起生效,融资的执行利率为3.9%/年。根据银行要求,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光大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
张弢与公司董事朱伟彬为舅甥关系,欧洪先与公司董事欧洪剑为兄弟关系,关联董事朱伟彬、欧洪剑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限为一年,自资金到账之日起生效,融资的执行利率为3.9%/年。根据银行要求,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光大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
本次借款事项系为满足登月气门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6号准则解释的要求执行。
解释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要求,公司及中国境内子公司将确认因租赁业务形成的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实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谨慎反映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的一贯性,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3年6月30日存在一定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459.2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列报51.08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由于存货数量繁多,需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司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列报-510.3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会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税前利润459.29万元,使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59.2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限为一年,自资金到账之日起生效,融资的执行利率为3.9%/年。根据银行要求,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光大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
2、张弢、欧洪先为公司股东,同时还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弢、欧洪先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张弢与公司董事朱伟彬为舅甥关系,欧洪先与公司董事欧洪剑为兄弟关系,关联董事朱伟彬、欧洪剑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姓名:张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824194302******
住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城中永安居委会向群路******
张弢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9,664,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同时张弢还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
2、关联方二:
姓名:欧洪先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1224196511******
住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城东山城居委会工业大道******
欧洪先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066,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
同时欧洪先还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
张弢、欧洪先与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莫桥彩、欧少兰、黄启、邓剑雄共十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967,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2%。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光大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系应银行要求,体现了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1、欧洪先向登月气门提供借款1,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登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农商银行申请融资,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光大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张弢、欧洪先为公司股东,且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登月气门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张弢、欧洪先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光大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张弢、欧洪先为公司股东,且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登月气门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张弢、欧洪先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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