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564,847股,限售期为自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9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3年9月1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00,000股,并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2,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61,43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738,57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97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64,84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698%,前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64,84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698%。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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