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1日 02:16 证券时报

  公司代码:605196 公司简称:华通线缆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8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公司拟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3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减去派息金额。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对象,上述2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317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总股数为17,317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所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4,665,854股的0.37%,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11,442,098股的0.0034%。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2022年9月19日)至今,公司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无需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2022年9月19日)至今,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11,442,09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083,547.00元(含税)。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的回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P=P0-V=4.19-0.051=4.139元/股

  (四)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317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经监事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则、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8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7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公告编号:2023-07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8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7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公告编号:2023-07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7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种”)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及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釜山电缆”)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264,212.7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9,403,094.8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305,015.28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09,098,079.54元,差额形成的原因为:(1)11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净利息收入901,920.4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金额合计为2,273.46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不涉及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2023年3月20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7.52万元。

  2023年4月18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2023年6月19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7.82万元。

  除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现金管理或投资用途。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为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期末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出金额,包含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的金额。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7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通线缆”)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等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8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投资活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此外,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华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8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3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317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1,442,098股减少至511,424,78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1,442,098元减少至511,424,781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2、申报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315-5091121

  5、传真号码:0315-5098800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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