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对商丘市汇达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交罚〔2023〕0103108号。
信用九江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商丘市汇达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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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交罚〔2023〕01031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
违法事实: | 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3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001458254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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