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3年04月22日 06: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普天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1,423.14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5,325,838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555.54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2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36,317.54万元已存入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9550880021016300642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2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659.23万元,其中: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8,231.8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29.7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1,996.01万元,其中: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04.79万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8,231.8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11.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9,032.85万元(包含冻结资金6,506.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8,008.85万元,转入其他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61,024.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普天科技全资子公司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募集银行于2020年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于2022年5月24日销户时终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远东通信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远东通信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于2022年12月28日销户时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9,032.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8,008.85万元,转入其他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61,024.00万元。

  专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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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入其他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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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61,024.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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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2,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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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122.06万元。

  注3:报告期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含该项目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778.28万元。

  特别说明:本专项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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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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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公司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又名“广州通信研究所”,以下简称“七所”)及下属单位、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又名“中国电科网络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五十四所”)、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又名“桂林激光通信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四所”)、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和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出租场地、租赁场地、存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徐艳、朱忠芳、郭巍、许锦力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上述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七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五十四所、三十四所等将回避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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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由于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人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时采用简化披露的方式,其中公司股东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以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存放的资金余额为135,473.98万元,取得利息收入513.27万元;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及发生的其他授信业务余额合计为83,057.19万元,其中贷款26,000万元,其他授信业务57,057.19万元,支付利息及手续费等合计2,154.66万元。

  3.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及贷款会产生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办理结算、保函、贴现等会产生相关手续费支出,由于该类交易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按照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上一年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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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约163,053.31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住所为广州市新港中路381号,开办资金为10,466万元。该所作为国家部属一类军工研究所,是特种通信技术总体单位,主要负责研究特种移动通信新技术、新系统和新设备,为国防建设提供新型特种移动通信装备,制订移动通信系统和设备的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该所为本公司的股东。下属单位主要有广州市弘宇科技有限公司等。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电信技术研究所,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相继参与了“两弹一星”、“载人航天”、“嫦娥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电子信息领域专业覆盖面最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骨干研究所之一。该所为本公司的股东。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成立于1971年,住所为广西桂林市六合路98号,开办资金为2,561万元。“三十四所”主要从事军事光通信系统、整机以及相关组件和模块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专业化研究所。该所为本公司的股东。

  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和公司,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5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中国电科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立于2002年,是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之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5.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4日,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主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所、五十四所、三十四所为公司股东,中国电科下属单位、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下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各下属单位成立的历史较久远,各自的业务和产品均是根据客户的需求独立研发形成的。在2002年划拨同一集团统一管理之前,各自先后隶属于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是部属科研院所,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是行政划拨而形成。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前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采购发生时具体签署。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1.向关联方租赁场地情况

  (1)普天科技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关联方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七所续签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普天科技大楼的房屋及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大院14号楼办公区及厂房部分场地租赁协议,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关于与公司关联方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2年度租赁及费用情况如下: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202号大楼主楼(普天科技大楼),2022年度年租金(含税)16,933,752元;14号楼东侧部分办公区及厂房部分场地2022年合计租金(含税)952,787.67元。经协商,并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2023年上述租赁协议计划预计2023年度内发生租赁费用(租入)额度约为1686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通信与五十四所签署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D4楼、临时库房房产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租金约134万元。E6楼租赁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1日,2022年度租金约450万元。经协商,2023年该租赁协议已续签,预计2023年度内发生租赁费用(租入)额度约为615万元/每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科导航于2022年度1-9月租用五十四所部分办公楼4222.23平方米,10-12月租用五十四所部分办公楼4072.23平方米,租金总计约121万元。2023年电科导航将继续与五十四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公场地面积4072.23平方米,租赁金额约115万元。

  2.向关联方出租场地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通信向五十四所等公司关联方出租场地。远东通信与五十四所签署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E5楼房产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约共54万元/每年。远东通信与中电华鸿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E1楼及E3楼部分楼层房产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期限为2022年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约共45万元。远东通信与河北神州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东华强导航定位有限公司以及中电科卫星导航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E2楼部分房产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约共计65万元/每年。经协商,2023年上述租赁协议已续签,根据经营和租赁场地实际情况可能存在搬迁调整,2023年度内预计发生租赁费用(出租)为五十四所约39万元/每年,中国电科其他下属单位约139万元/每年。除上述续签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外,远东通信计划2023年度与五十四所签署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E1楼部分房产租赁协议(租金约46万元/每年),上述房屋租赁情况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天畅向五十四所等公司关联方出租场地。2019年12月26日与五十四所续签总部基地二区10号楼七层的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约为79万元/年;2022年5月30日五十四所已提出退租申请,6月30日清退房屋,2022年度内发生租赁费用(出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合计金额约为39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各研究所及下属单位在内的单位,能够提供或者需求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的产品,向该类客户的销售和采购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以购销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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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年末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9,856.5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

  2.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拟计入的报告期间、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经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9,856.56万元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9,856.56万元,将全部计入 2022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6.3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536.35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应收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2年度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695.56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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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2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16,455.11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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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2年度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2,453.59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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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存货、合同资产

  (1)存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2年度存货资产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1,701.06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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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2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应计提金额为-57.64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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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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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三会分设、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经理层是财务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开展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管理。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组织机构,共设置了司库部、金融服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投资部、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等前、中、后台 12 个部门,组织机构的建设较为完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各自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三)控制活动

  1. 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境内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对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金等不同信贷担保流程、管理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办理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2.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遵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相关基础制度,以及《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权质押式回购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相关各项业务基本原则、决策流程、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规范财务公司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坚持计划性、统一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计划性是指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实行计划管理;统一性是指按照公司的资金计划,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安全性是指保证资金的存放安全、结算安全和投放安全;流动性是指及时满足公司对资金的合理需求,用活资金,调拨合理;效益性是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积极为公司争取合理的经济效益。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金融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债券型基金投资、高等级债券投资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等。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1) 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证券投资业务的开展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遵循“制衡性、独立性、及时性”的要求,谨慎甄选、规范操作。

  (2) 团队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强调投资团队的整体合作意识,同时明确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所在业务领域的研究、协调,并提出投资建议。

  4.结算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结算业务相关制度及操作细则,对以成员单位商品购销、资金调拨等资金划转交易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开展结算业务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公司不垫款;存取自由,为客户保密;先存后用,不得透支。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外包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明确系统运维流程及职责,降低技术外包风险,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使系统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是由外包厂商开发交付的,并由其提供后续软件服务支持。截至报告公布前,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运转正常,与外包厂商合作稳定。

  6. 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内控审计类相关制度,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目标是,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机构规章、集团公司规定及财务公司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财务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建设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财务公司目前建立13大类184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有效、适用的内控控制体系,完成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的全覆盖,确保公司有活动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制度,有制度就严格落实。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1,086.55亿元,负债975.53亿元,所有者权益共计111.02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5亿元,净利润13.02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财务公司经营业务,严格遵守了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4.投资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70%;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高于20%。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3.5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2.60亿元,其他金融业务为5.71亿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普天科技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公司关联方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公告

  ■

  2006年3月31日,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公司”)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议案》,向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简称“七所”)租赁其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的楼宇房屋作为办公场所。201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七所续签相关楼宇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七所续签相关楼宇房屋租赁合同。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七所续签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普天科技大楼的房屋及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大院14号楼首层部分房产租赁协议。

  经公司和业主方七所友好协商,参照同类地段同类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七所和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总面积不变,租赁期限五年。详细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日期:该租赁事项作为日常关联交易,将于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签署;

  2. 协议签署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

  3. 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普天科技: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4. 交易标的情况:

  经公司和业主方七所友好协商,参照同类地段同类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七所和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协议: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研究中心大楼:租赁总面积不变(11,327平方米),租赁期限五年(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金年增长率为3%,第一年月租金价格以120元/平方米/月计租,第一年年租金(含税)16,310,880元,第二年年租金(含税)16,800,204元,第三年年租金(含税)17,304,216元,第四年年租金(含税)17,823,336元,第五年年租金(含税)18,358,044元。

  (二)七所为公司股东(原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3,903,877股,持股比例3.50%,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38.98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关联方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艳、朱忠芳、郭巍、许锦力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租赁事项作为日常关联交易,将于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七所、石家庄通信测控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等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成立日期:1959年9月;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381号;

  法定代表人:徐艳;

  开办资金:10,4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58594877;

  举办单位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科”)。

  (二)历史沿革

  七所前身为国营沙河无线电器材厂,1964年改为研究所,先后隶属于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目前为中国电科下属事业法人成员单位。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注册资本577,531万元,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产。

  七所主要研究特种移动通信新技术、新系统和新设备,为国防建设提供新型特种移动通信装备,制订移动通信系统和设备的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

  (三)关联关系

  七所是本公司的股东,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持有公司股份23,903,877股,持股比例3.50%,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情形。鉴于七所作为本公司股东,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普天科技大楼为七所合法拥有的资产,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研究中心大楼(普天科技大楼,房地产权证号码C5943158)的地下一楼和地上一至十六层,建筑面积为11,327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处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与客村区域范围内同等条件的临街写字楼月租金在100-130元每平方米左右,非临街旧办公楼月租金在80—95元每平方米左右),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标的: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研究中心大楼(房地产权证号码C5943158)的地下一楼和地上一至十六层,建筑面积为11,327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租金:租金年增长率为3%,第一年月租金价格以120元/平方米/月计租,第一年年租金(含税)16,310,880元,第二年年租金(含税)16,800,204元,第三年年租金(含税)17,304,216元,第四年年租金(含税)17,823,336元,第五年年租金(含税)18,358,044元。

  支付方式:每月按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

  用途:办公、科研使用。

  生效条件:普天科技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

  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屋租赁标的是公司总部、研发中心、公网通信业务集团、政企事业部等事业部的办公场所,位于广州中轴线广州塔附近,地铁3、8号线交汇处,商业环境较好,公司租赁该处房产的期限已超16年。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36.54万元(未经审计)。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在全面了解公司拟向七所续租公司大楼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的情况后,认为该项交易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并认为其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拟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天科技”)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募投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料采购、运输和施工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意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1,423.14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5,325,838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555.54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2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36,317.54万元已存入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9550880021016300642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2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2.“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流27,453.52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是“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1.“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为满足普天科技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智慧行业应用业务等研发、办公等综合需求,为未来产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投资新建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初步规划建筑面积为5.92万㎡,包括4.32万㎡地上面积,共20层;1.6万㎡地下建筑面积,2层,包含车库、人防;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主要规划功能包括研发办公核心区域、创新创业平台、会议区、培训室、档案室、信息化基础设施、展示区、车库、人防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等。

  2.“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延期方案

  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拟将“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料采购、运输和施工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整体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

  四、本次“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对“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研究,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对“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未涉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备案程序,无需进行报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杰赛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为满足杰赛科技珠海通信产业园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天科技”、“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杰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贷款本金不超过4.1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公司拟为珠海杰赛申请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0年7月2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园富山三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吉树新

  5.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道路养护材料及相关设备的研究与开发;道路养护工程的咨询、 设计与施工; 交通工程(含等级公路防撞护栏、防人护网、隔离栅、防撞网、防眩板、钢架结构收费大栅、收费亭、反光标志牌、道路反光线)施工。

  7.珠海杰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万元):

  ■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珠海杰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贷款需求及使用计划: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杰赛科技珠海通信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资金,该项目建成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印制电路板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在航天等特殊领域印制电路板的领先地位,所获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及实际需要,有序、稳步投放。

  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珠海杰赛二期项目融资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1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珠海杰赛及公司尚未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贷款、担保额度仅为珠海杰赛及公司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事项尚需金融机构审批,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三、 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珠海杰赛近五年持续盈利,经营质量稳步提升,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为此,综合考虑,普天科技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杰赛本次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财务成本,使其在主营业务领域的发展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拓展其业务,促进自身发展。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杰赛提供担保,是基于杰赛科技珠海通信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贷款本金不超过4.1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公司为珠海杰赛申请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珠海杰赛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 生产经营及建设的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该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担保金额为0。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2%,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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